关注我们
荆楚网 > 新闻频道 > 国内

庆祝建党100周年 澄迈邀您参加新媒体创作大赛

发布时间:2021年07月06日11:13 来源: 南海网

为庆祝建党100周年,中共澄迈县委宣传部联合海南省融媒体中心策划推出系列新媒体创作活动——2021年澄迈县新媒体创作大赛,以录制Vlog、唱歌,拍摄照片等多种比赛形式不断深化党史学习教育,动员和激励全县广大党员干部群众大力发扬红色传统、传承红色基因,赓续共产党人精神血脉,始终保持革命者的大无畏奋斗精神,鼓起迈进新征程、奋进新时代的精气神。

2021年澄迈县新媒体创作大赛以“百年光辉 澄迈风采”为主题。参赛项目设置有“朋友圈摄影大赛——澄迈风采展示”“全民K歌——唱支红歌献给党”和“Vlog大赛——党员的一天”。

具备这些条件就能参赛

朋友圈摄影大赛——澄迈风采展示:

(1)拍摄主题:围绕澄迈自贸港建设、乡村振兴建设等各项事业建设成果为拍摄主题。

(2)参赛对象:澄迈县内外所有干部群众。

(3)图片规格:图片不小于2M、图片清晰。

全民K歌挑战赛——唱支红歌献给党

(1)演唱主题:开展K歌挑战赛,演唱主办方指定红歌,群众、党员干部们用动听的声音和真挚的情感为党献上诚挚而美好的祝福,为澄迈营造出健康向上、团结奋进的氛围。

(2)参赛对象:澄迈县广大干部群众。

(3)音频要求:需要完整演唱一首歌曲,下载文件为MP4格式。

(4)指定歌曲:《唱支山歌给党听》《久久不见久久见》《万泉河水清又清》《我和我的祖国》《我爱你,中国》《在希望的田野上》《十送红军》、《我爱你中国》《歌唱祖国》《长江之歌》《映山红》。

Vlog大赛——党员的一天

(1)拍摄主题:以第一视角拍摄记录党员工作的一天,通过自己的镜头将党员日常工作中起到的模范带头作用、服务群众的点滴日常、为乡村振兴所贡献的力量、为自贸港建设所付出的汗水等内容传递给每一位观众。

(2)参赛对象:澄迈县党员干部。

(3)视频规格:视频时长为1~2分钟,视频分辨率采用1080P或720P,视频格式为WMV、MPG、MP4、MOV。

(4)视频剪辑:建议使用剪映APP或其他视频剪辑软件。

这样就能够参加比赛

参赛者需填报《2021年澄迈县首届新媒体创作大赛报名登记表》(见附件1),于2021年7月20日前将参赛报名表及作品通过电子邮件形式发送至邮箱:【xhn2021@126.com】,邮件标题请注明【2021新媒体创作大赛】。

朋友圈摄影大赛——澄迈风采展示

参赛选手在活动时间内将摄影作品发布在个人朋友圈,在文案开头加上话题#我在澄迈xx# (xx处标注照片拍摄地点),并配写相关文案(要求50字以内,主题鲜明)。并将作品投稿至赛制组邮箱,入围初赛的作品可在新海南客户端专栏进行展示,并在海南省融媒体中心矩阵发起投票——“哪条朋友圈你最想点赞”投票活动。

全民K歌——唱支红歌献给党

在挑战赛活动时间内,参赛选手将演唱红歌的作品发布在个人全民K歌平台参与挑战赛,并将作品下载(视频可下载)并投稿至赛制组邮箱,由专业评委进行筛选,入围初赛的作品在新海南客户端专栏进行展示并开始投票。

Vlog大赛——党员的一天

参赛选手在指定时间内将原创作品投稿到赛制组邮箱,由专业评委进行筛选,入围初赛的作品在新海南客户端专栏进行展示并开始投票。

大赛分五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作品征集。即日起至7月20日截止(20日为主办方收到作品的时间)。

第二阶段:作品初审。7月21日-7月25日,组委会对符合条件的参赛作品进行审核和统计,完成作品初选。

第三阶段:作品网上投票。7月26日—8月1日,将符合条件的初选参赛作品在新海南客户端专栏“百年光辉 澄迈风采”公布,开展网上投票活动。

第四阶段:评选获奖作品。专家评审和网上投票按比例测算,评出获奖作品。

第五阶段:表彰展示。大赛组委会将评选结果,对获奖作品进行集中展示,适时予以表彰奖励。

第一名将赢现金大奖

朋友圈摄影大赛、全民K歌、Vlog大赛等三项大赛各设20名获奖者,参与将有机会赢取现金奖励。

第一名选手可获得海南省融媒体中心的独家推送以及2000元现金红包;

第二、第三名可获得1000元现金红包、第四至第十名可获得500元现金红包。

除前十名选手外,可选取10名优秀作品获奖者,颁发参与奖100元。

以上评选将综合考量作品质量、作品与建党主题相关度、作品点赞数、评论数、播放量进行评选。

这些事项需要注意

投稿作品必须同要求主题明确一致,视频须通过相关审核。活动期间每位作者只能获得一次奖励。

禁止发布敏感低俗、封建迷信、营销推广等信息。不得有刷量等作弊行为,否则一经核实取消参赛资格。

所有参选作品应确保符合法律法规规定,不得侵犯任何第三方合法权益。如涉及著作权、肖像权、名誉权或其他权利纠纷,由作者本人承担。作品视为无效不可继续参与活动。

参赛作品应为原创作品。若出现雷同作品,参赛者需提供相关材料证明作品为原创,否则平台将认定最先发表的为原创作品,视后发作品为无效作品。

主办方可以将获奖作品用于展览、出版及其他公益性宣传,不再另付稿酬,凡报送的作品均视为同意此规则。

参赛者须添加赛事微信(微信号:19907670992)进入大赛微信群,群内设置赛事客服,全程解答参赛选手提问。

(作者:畅峰)

相关附件>>

责任编辑:吉训侦

【纠错】编辑:贾方

Copyright © 2001-2024 湖北荆楚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All Rights Reserved

营业执照增值电信业务许可证互联网出版机构网络视听节目许可证广播电视节目许可证

关于我们 - 版权声明 - 合作咨询

版权为 荆楚网 www.cnhubei.com 所有 未经同意不得复制或镜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