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卖了两张银行卡,20岁男子成为犯罪“帮凶”

发布时间:2021年07月08日21:46 来源:

荆楚网(湖北日报网)讯(记者张扬 通讯员罗维舟)“你桌子上怎么有这么多银行卡?”近日,洪山警方在开展反电信网络诈骗入户宣传的过程中,细心的民警成功识别出一名售卖银行卡、手机卡,帮助电信网络诈骗团伙实施诈骗的犯罪嫌疑人。

7月6日下午3时许,武汉市公安局洪山区分局梨园派出所社区民警李军正在开展反诈入户宣传。当敲开10栋2单元某户时,这位男性住户和其他居民的反应有点不一样。男子神色慌张,不停地对民警说“好了,好了,知道了。”似乎急于结束与民警的交谈。

透过门缝,民警发现桌子上放有多张银行卡。发现情况不对劲后,民警立即对男子进行盘查,确认他存在售卖银行卡给他人从事电信诈骗的行为。

曹某因涉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已被刑事拘留(通讯员供图)

嫌疑人曹某,20岁,湖南省双峰县人。曹某交代,今年6月2日,他以4900元的价格,将自己的微信、支付宝、手机号码、银行卡一起卖给朋友使用。6月9日,另外一名从事电信诈骗的好友也联系上他,出价7000买卡,曹某驾轻就熟,登录微信和支付宝后,将银行卡进行了绑定。两次卖卡所得的11900元被他用于日常开销,挥霍一空。

 6月中旬,曹某来到武汉,并租住在该小区内,因没有找到工作,正在家里清点自己剩下的银行卡,想办法卖出去换钱。

“我真不该为了这几千块钱害人……”曹某告诉警方,他每天都提心吊胆,对自己将银行卡、手机卡卖给朋友从事电信诈骗危害社会的行为非常后悔,害怕遭到法律的制裁。

因嫌疑人的犯罪实施地主要在长沙市,7月7日下午,洪山警方将犯罪嫌疑人移交至赶往武汉的长沙警方,目前,曹某因涉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已被刑事拘留。

洪山警方提醒,切勿因为眼前小利而出售、出借个人银行账户,一旦被不法分子用于诈骗、网络赌博或其他违法犯罪,不仅自己会成为犯罪“帮凶”,被依法追究法律责任,也可能导致其他人的血汗钱、养老钱付诸东流,造成不可挽回的财产损失。为一时利益误入歧途,走捷径的生财之道,必定要承担法律责任,得不偿失。

公安 洪山 反诈 【纠错】编辑:张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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