楚天都市报极目新闻讯(记者聂丽娟 通讯员蔡蕾徐倩)“他家的奶茶很难吃”“就是个垃圾”……男子马某与经营一家奶茶店的网络博主邹某产生纠葛,在点评网评论区对奶茶店进行恶意点评,并将邹某本人真实姓名、照片发布至网站,致使不明真相的消费者对邹某进行人身攻击,邹某将马某告上法庭。昨日,极目新闻记者从省高院获悉该起名誉纠纷案获判,判决马某立即停止侵害邹某的隐私权、名誉权,并在十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邹某赔礼道歉,在微信朋友圈、微博发布为期一个月的致歉声明。
判决书显示,事发时马某除点评网恶意点评邹某外,还在微博、微信等社交平台上向他人发送邹某的个人信息、照片及涉嫌侮辱、诽谤等内容。经医院诊断,邹某为焦虑状态、睡眠障碍、重度抑郁。荆州市沙市区法院审理此案认为,点评网作为本地生活信息及交易平台,作为消费者应当在该网站上正确使用消费点评权利,而不是利用点评散布他人隐私,或使用侮辱、诽谤等方式丑化他人人格和损害他人名誉。
Copyright © 2001-2026 湖北荆楚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All Rights Reserved
互联网新闻信息许可证 4212025003 -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鄂B2-20231273 -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鄂)字第00011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 1706144 -
互联网出版许可证 (鄂)字3号 -
营业执照
鄂ICP备 13000573号-1
鄂公网安备 42010602000206号
版权为 荆楚网 www.cnhubei.com 所有 未经同意不得复制或镜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