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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法院立下保护营商“军令状” 78天腾退两万余平化工厂房

发布时间:2021年07月30日21:40 来源:

荆楚网(湖北日报网)讯(记者张扬 通讯员王田甜、孙兆松)7月23日,武汉中院执行局、执行实施处破解重重障碍、共同完成一处两万余平方米的化工厂房强制腾退,将房地完整、干净地交付给司法拍卖购买方(企业),距其向法院表达购买意向仅78天,受到购买方高度赞誉。

今年年7月中旬,武汉中院围绕“三清七治两重点” (三清:清财产、清案款、清长期未结案;七治:长期未结案、案款发还不及时、终本不规范、网拍成交财产移交不及时、涉众金融案件执行不到位、涉企评估案件不规范、违法强制措施和强制措施不力;两重点:为民办实事、执行信息系统再造工程)集中开展专项行动,切实回应群众呼声,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此次化工厂房腾退正是百日执行攻坚行动打响的“头炮”。

2017年2月,武汉中院判决某环境公司、担保人林某偿还武汉某银行硚口支行本金7000万元及相应利息,2020年,中院选定中介机构评估了被执行人环境公司名下抵押的一栋五层房产,总价值为10975.52万元,但第一次、第二次司法拍卖均流拍。2021年5月6日,武汉某科技公司联系法院,申请以二拍流拍价7024.3328万元购买案涉房地产,但科技公司同时表示,因经营需要,希望能在最短时间内拿到拍卖标的物。如果周期太长,公司可能会考虑购买其它房地产。

案涉拍卖标的物 通讯员孙照松供图

中院执行实施处执行员孙兆松介绍,在当时看来,实现尽快购买交付目标难度很大,一是如果依常规继续挂网变卖,按流程至少还需要20天;二是被执行人法定代表人三角债缠身,对法院执行十分抗拒;三是案涉楼内有七、八间制氨实验室,存放有化学仪器和化工原料,如果贸然推进强制腾退,一旦发生泄漏或其它意外情况,后果不堪设想。

卖不卖,怎么卖?法官反复研究后认为,执行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是更好兑现当事人的胜诉权利。如能在法律框架内尽快促成拍卖标的物成交,对申请执行人最有利,同时也能最大满足竞买人经营发展需求。

关于司法拍卖品成交后的腾退交付问题,执行实施处副处长李淑红认为:“法院执行力度直接影响武汉市法治化营商环境,绝不能因为困难多就绕道走。要旗帜鲜明地向恶意阻碍交付的违法行为宣战,速战速决!”她当即联系意向购买人,立下尽快干净交付的“军令状”。

搭建“法律直通车”,合议庭研究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在执行工作中进一步强化善意文明执行理念的意见》相关规定,根据意见精神同意竞买人不经变卖程序,直接以二拍流拍价购买案涉房地产。

搭建“政策直通车”,竞买人缴纳全款后,不动产登记部门担心武汉中院未取得案涉土地使用权的处置权,未予及时协助办理过户。执行法官一边再次联系土地首封法院及其权利人,告知其案涉房地产的处置情况;一边向不动产登记部门反复释法,发出“敦促履行协助义务通知书”,说服行政机关积极履行协助义务以服务市场主体,过户问题很快被解决。

搭建“安全直通车”,为确保强制腾退安全顺利,执行法官多次赴现场查勘,向专业机构咨询化学物品的安全性能及处置办法,在执行预案中增加了符合安全操作规程的专项方案,以“万全”应“万变”。

搭建“心灵直通车”,随着法院执行工作稳步推进,被执行人法定代表人情绪愈发焦躁,表现出极强的对抗性。购买方进场施工改造受阻,焦急万分。执行法官在一周时间内,集中对被执行人法定代表人开展交心谈心,助其厘清三角债法律关系,劝慰放下积怨、尽早开启新生活。最终,在原定强腾行动的前两日,被执行人法定代表人主动联系中院,表示愿意配合法院腾退交楼。

7月23日15时30分,在武汉中院执行法官的见证下,双方在拍卖标的物现场进行交接。购买方负责人称赞,“从评估拍卖到腾退交付,每一个环节都体现出执行干警勇于担当、积极作为、为民解忧的新风貌。”

法院 执行 营商环境 【纠错】编辑:张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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