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楚网(湖北日报网)讯(记者胡文勇 通讯员潘峰)10月30日,记者从武汉市公安局获悉,一名襄阳籍男子陈某,在武汉大桥上扬言跳桥,企图通过制造影响解决个人问题。10月30日,武昌警方依法对其做出行政拘留10日的处罚。
29日上午,群众报警称一男子持刀跨坐在武汉长江大桥护栏上,扬言自刎、跳桥。武汉公安民警迅速到场,经反复劝说无效后,果断采取措施将其制服。
经审查,该男子陈某(37岁,襄阳市人),企图通过制造影响解决个人问题。因陈某行为严重影响路面交通,扰乱公共秩序,10月30日,武昌警方依照《中华人民国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对其作出行政拘留10日的处罚。
警方提示:公民可以依法合理表达个人诉求,如果采取违法行为,甚至扰乱社会公共秩序,必将承担法律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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