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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警检测结果显示,驾驶人员其体内酒精含量为25mg/100ml。通讯员供图。
荆楚网(湖北日报网)讯(记者胡文勇 通讯员廖慧、刘泽)本以为前一天晚上喝酒,第二天一觉睡醒再驾车应该没事了?岂料人醒酒未“醒”。3月11日,记者从武汉市公安局江汉区公安分局获悉,近日,一位驾驶员因“隔夜酒驾”被江汉交警查获。
3月9日上午10时许,武汉市江汉区交通大队一中队中队长胡敏在解放大道前进一路开展纠违工作时,对一辆灰色小轿车例行检查,隐约闻到驾驶员廖某身上有酒气,深耕交管工作多年的胡敏感知驾驶员可能有酒驾嫌疑,随即对其进行呼气式酒精测试。果不其然,检测结果显示其体内酒精含量为25mg/100ml,属于饮酒后驾驶机动车。
经询问,廖某承认头天晚上与朋友宵夜时喝了白酒,一直持续到凌晨,想着睡一觉不会有问题,而且觉得白天不会有查酒驾的,谁知刚上路就被交警查获了。民警依法对其处以记12分、罚款2000元、暂扣驾驶证6个月的处罚,该驾驶员后悔不已。
江汉交警提醒,“隔夜酒驾”的危害不容忽视,睡醒了不等于酒醒了。酒精在人体内代谢的速度根据每个人的体质和酒精摄入量不同都有所差别,不能一概而论。因此,如果头天晚上喝酒了,建议驾驶人员第二天最好不要开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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