极目新闻记者舒平
通讯员黄文旅

极目新闻记者从黄冈市文化和旅游局获悉,为了助力黄冈市文旅行业加快恢复发展,黄冈出台了一系列关于支持文化旅游业市场主体发展的若干措施(简称“新五条”)。
暂退旅行社质保金
新政继续实施暂退旅行社旅游服务质量保证金扶持政策,暂退标准为应缴纳的100%。2022年4月12日(含当日)以后取得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的旅行社,可申请暂缓交纳保证金。
给予“引客入黄奖补”
对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合法经营的黄冈市内旅行社,一次性组织 20 人以上的市外团队游客、市内停留2天1晚、游览2个以上A级景区,对旅行社按每人20元奖励,当年累计超过500人以上的,超过部分按每人30元奖励。组织市外学生在黄冈市内研学的,年累计人数达5000人,对旅行社按照5元/人奖励;10000以上的,按照10元/人标准奖励。
支持酒店和旅行社合作
鼓励市内酒店与旅行社签订团购协议,降低酒店入住费用,吸引游客入住。对单团单次入住人数20 人以上、全年累计达2000人以上的星级酒店一次性奖励3万元、非星级酒店一次性奖励1.5万元。
助力推广旅游年卡
支持市内A级景区加入武汉城市圈旅游年卡、中部三省旅游年卡和黄冈旅游年卡,推广旅游年卡消费活动;对市外持卡游览本地景区的,按游览人次给予景区门票单价25%的补贴。
激励企业加大宣传
激励企业加大宣传,在省级以上主媒宣传的企业,按照实际发生额补贴10%;在高铁站、机场、高速公路上的广告牌、大屏及飞机、高铁、公交、出租等公共交通上进行品牌宣传等推广活动,按照实际发生额补贴10%。
据悉,新政实行至2022年12月31日止。奖励对象适用于黄冈本市注册的旅游企业。若其它部级、省级、市级相关政策与本措施重复的,按“就高不就低”的原则执行,不重复奖励。相关政策涉及的奖补资金按现行财政体制分级承担,奖励资金申报程序由黄冈市文化和旅游局另行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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