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明是城市的气质,精神是城市的灵魂。一直以来,十堰人民在创造物质文明的同时,满怀激情地建设社会主义精神文明。
如今,从农村到城市,从农户到市民,十堰人民的精神面貌为之一新。文明城市创建成为我市的响亮名片,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强大精神动力。
矢志不渝争创一流
从1989年开始,我市便踏上了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的征程。从那一刻起,文明梦想就在我市广大干群的心底萌发并无限蔓延开来。
文明之花,辉耀征程。看农村,“十星级”文明创建享誉全国,成为全国农村精神文明建设的一面旗帜。看城市,我市以全国参评地级城市第一的成绩荣膺第六届全国文明城市。
这是一座城市的荣耀。
全国文明典范城市是全国文明城市的“升级版”。2021年开始,我市接续创建第七届全国文明城市,奋力争创首批全国文明典范城市。当年,我市在全国参评地级城市中排名第八,在全省排名第一。
这是一次能量的加持。
打造“六个十堰”品牌是我市创建全国文明典范城市的先手棋。今年是创建周期承上启下的关键一年,我市重点培育打造“文明实践·理响十堰”“好人之城·德行十堰”“志愿之城·大爱十堰”“文明会客·典亮十堰”“十星创建·新风十堰”“文明交通·畅行十堰”等“六个十堰”工作品牌,切实把城市文明指数转化为人民群众的幸福指数,达到了“环境美、人文美、风尚美、秩序美、生活美”目标,实现了从“文明高地”向“文明高峰”的不断跃升。
共同缔造美好生活
人民城市人民建,建好城市为人民。只有坚持创建为民、创建惠民,紧紧依靠群众,广泛发动群众,致力惠及群众,文明城市创建工作才能有不竭的动力和持久的活力。
我市推动文明创建和基层社会治理工作深度融合,探索自治、法治、德治“三治融合”基层治理创新实践,带动文明城市创建提质升级。
结合“下基层察民情解民忧暖民心”实践活动、“美好环境与幸福生活共同缔造”活动,组织全市党员干部下沉社区认亲结对,解决了一批事关市民切身利益的问题,保障了文明城市创建常态长效、常创常新。
发挥群众主体作用,变部门“端菜”为群众“点菜”,变“你和我”为“我们”,发动干部群众“一起干”。广泛开展爱国卫生运动、“三清”行动、“足印小区·走遍小巷”问题排查整治,全市近30万人参加,城市环境面貌、群众精神面貌发生了巨大变化。
深入开展文明交通、文明餐桌、绿色出行、垃圾分类等活动,形成了文明创建共建共治共享治理格局。如今,候车上车自觉排队、不随地吐痰、不乱扔垃圾、礼让斑马线等已成为广大群众的自觉行为。
文明实践全域铺开
群众在哪里,文明实践就延伸到哪里。
我市充分发挥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凝聚群众、引导群众、以文化人、成风化俗的重要作用,建成10个中心、131个实践所、1942个实践站、3761个实践点,在全国率先实现中心(所、站)全覆盖。
在全省率先成立市级志愿服务联合会,实现“全市志愿服务一张网”。常态化开展志愿服务活动,培育形成了一大批特色志愿服务项目、志愿服务先进典型,志愿者活跃度位居全省前列。
创新推出“两全共建”工作品牌。1262支乡村振兴工作队携手653个文明单位、600多家爱心企业进驻1213个村开展驻村帮扶,结对共建美丽乡村,推动城乡文明共建共享。
发挥“党建+”红色引擎作用,建成182个“党建+邻里中心”,成立“邻里恳谈室”“居民议事会”“红色驿站”110余个,组建楼栋微信交流群1.57万余个。为留守老人、留守儿童建设1243个“日间照料中心”,建成5790个社区(村)综合文化服务中心、健身广场等活动阵地。
以创建全国文明城市为龙头,全域全覆盖持续深化“十星级”文明创建,文明村镇、社区参创率达100%,县级及以上文明乡镇占比达89.68%、文明村达56.66%、文明社区达63.69%,一大批文明乡镇(街道)、村(社区)、家庭获国家、省级表彰。
“家规家训进万家”“人情新风”等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不断深化,凡人善举不断涌现,为基层治理赋予了新的动能与活力,全市8个县市区在全省文明指数测评中稳居第一方阵。(十堰日报 记者 闵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