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8日,省政府新闻办召开《关于加快建设全国构建新发展格局先行区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精神解读系列新闻发布会第一场,介绍《实施意见》主要精神。
《实施意见》提出“六新”主要目标和71项主要指标。省发改委党组书记、主任黎东辉介绍,这是衡量先行区建设的重要标尺。“六新”目标和71项指标相互支撑、有机统一,共同构成先行区建设的“指挥棒”。
“六新”目标包括:一是科创能级实现新跃升,二是协调发展达到新水平,三是绿色发展取得新进展,四是改革开放展现新气象,五是民生福祉迈上新台阶,六是安全能力得到新提升。
黎东辉介绍,围绕实现六大目标,《实施意见》共设置了71项主要指标,涉及流域综合治理、科创能级提升、现代产业体系、三大都市圈建设、强县工程、绿色低碳发展、美好环境与幸福生活共同缔造、内需体系培育、综合交通体系升级、供应链物流体系建设、改革开放等11个方面。
71项指标涵盖经济社会发展各方面,统筹当前和长远、兼顾需要与可能,是一套系统科学、重点突出、求真务实的指标体系。
一是体现高质量发展的内在要求。在制定指标体系时,牢牢把握高质量发展这个首要任务,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更加突出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安全方面指标,其中,科创和产业类指标有23项、城乡区域协调类指标有17项,占比分别达到32.3%、23.9%;更加注重发展质量和效益,侧重结构性指标,必将有力引导各地加快实现从“有没有”转向“好不好”的高质量发展。
二是体现先行区建设“先行”的要求。先行区建设重在“先行”,要在全国构建新发展格局中先行一步、领先一步,努力走在前列、取得突破性进展。因此,在制定指标时,重点突出能够体现“先行”要求的关键性指标,指标值一般要高于全国平均水平。比如,提出固定资产投资年均增长10%、社会物流总费用占GDP比重降到12%,都是走在中部乃至全国前列。
三是体现科学务实可落地的要求。立足湖北实际、坚持实事求是,充分与省第十二次党代会、省“十四五”规划、《省流域综合治理和统筹发展规划纲要》中的主要指标相衔接,做到一脉相承、一以贯之。其中,有62项指标来源于《规划纲要》,每项指标都进行了深入论证和科学测算,充分征求各方意见,确保各项指标可落地、可考核。
(湖北日报全媒记者 廖志慧 江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