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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实施流域综合治理行动瞄准8项指标

发布时间:2023年04月23日23:10 来源: 极目新闻

极目新闻记者 庞正

4月23日,湖北省政府举办《关于加快建设全国构建新发展格局先行区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第三场新闻发布会。

发布会介绍,《实施意见》将实施流域综合治理行动作为首要行动,并设置了重要河湖基本生态流量保证率、粮食和能源综合生产能力等8项指标。为推进流域综合治理行动落实落地,守住水安全、水环境安全、粮食和能源资源安全、生态安全底线,湖北将重点推进以下工作:确保到2025年,重要河湖基本生态流量保证率达到90%以上,361个省控水质监测点位优良率达到85.3%以上,丹江口库区水质保持在Ⅱ类,粮食综合生产能力保持在500亿斤以上,累计建成高标准农田4689万亩,能源综合生产能力达6000万吨标准煤,煤炭储备能力达1900万吨,天然气储备能力达5.3亿立方米。

长江中下游防洪标准为100年一遇

在实施流域综合治理行动中,水安全底线是基础性、先导性底线。湖北省水利厅划分流域综合治理的“底图单元”,明确水安全底线。

湖北省水利厅党组书记、厅长廖志伟介绍,湖北以自然地理条件为基础,综合考虑流域水系特点、生态格局等因素,将全省划分为长江干流、汉江和清江3个一级流域。在此基础上,将全省细分为16个二级流域片区。地市在省级划定的一、二级流域基础上,进一步细分到三、四级流域单元。

根据全省流域特性和区域发展布局,省水利厅主要从防洪安全、供水安全和水生态安全三个方面规划并明确了水安全底线。

在防洪安全方面,长江中下游防洪标准宜昌及荆江河段为100年一遇,城陵矶及以下干流河段总体防御1954年洪水;汉江中下游总体防御1935年实际洪水(约100年一遇);清江防洪标准达到10-50年一遇;重要城市、湖泊和中小河流防洪标准达到10-100年一遇;重点易涝区治涝标准达到10-20年一遇。遇标准内洪水时,确保堤防、水库、蓄滞洪区等重点水利工程防洪安全和运行安全。

在供水安全方面,节水型社会建设取得明显成效,全省用水总量不超过368.91亿立方米,单位工业增加值用水量累计降幅达到16%,农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达到0.54以上;城乡供水保证率不低于95%,确保每个城市不少于1个备用水源;在优先满足汉江中下游基本用水的前提下实施北调水,保障丹江口水库供水保证率不低于95%;灌区农业灌溉供水保证率75%-80%。

在水生态安全方面,强化河湖水域空间管控,保障重要河湖基本生态流量(水位)保证率不低于90%;积极推进社会办水保,强化水土保持重点工程建设,全省水土保持率达到84.48%。

8600亿元建设“荆楚安澜”现代水网

湖北省水利厅党组书记、厅长廖志伟介绍,2022年9月,湖北省政府批复同意《湖北省“荆楚安澜”现代水网规划》(以下简称《规划》),规划总投资8600亿元,其中谋划重大项目达60余项,重大项目总投资5280亿元。

其中,以流域为单元,以长江、汉江、清江及其他重要支流为骨干排洪通道,以蓄滞洪区、大中型水库、重要湖泊为主要蓄滞洪场所,从畅通洪水通道,增强洪水调蓄能力、健全城市防洪排涝体系,提升重点易涝区排涝能力等五个方面,构建“蓄泄兼筹、以泄为主”防洪排涝格局。《规划》共谋划重大防洪治涝项目20余项,项目总投资2200亿元。

以江汉平原为核心,以重大引调水工程为骨架,以千湖百库为调蓄结点,从完善区域水资源配置体系、推进供水水源工程建设、加快城乡供水工程建设、实施灌区现代化建设与改造等四个方面,构建“四隅向心、三江统配、河库联供、北送东流”的水资源配置格局。《规划》共谋划重大水资源配置项目25项,项目总投资2060亿元。

依托全省“百河千湖”的水系脉络,统筹山水林田湖草系统治理,从加强河湖水生态保护治理、推进江河湖库连通、加强湖泊湿地生态保护与修复、加强水源涵养与水土保持等四个方面,构建“三江两库四屏多廊千湖”水生态修复格局。《规划》共谋划重大水生态修复项目11项,项目总投资920亿元。

按照“需求牵引、应用至上、数字赋能、提升能力”要求,从完善水利信息化基础设施、建设数字孪生平台、强化智能调度与风险防控、提升智慧水网保障能力等四个方面,系统构建“透彻感知、全面互联、智能分析、精准‘四预’(预报、预警、预演、预案)、智慧调度、调控有序”的数字孪生水网。《规划》共谋划智慧化项目4项,项目总投资100亿元。

三峡山水治理经验全国推广

为了守好湖北水环境底线,湖北省自然资源系统切实扛牢守护“一江清水东流、一库净水北送”的政治责任,统筹包括水环境在内的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系统治理。

湖北省自然资源厅党组书记、厅长吴祖云介绍,湖北出台《湖北省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规划(2021-2035 年)》,将全省国土空间划分8大生态修复分区,部署10项重大修复工程。构建了包括长江、汉江、清江、三峡库区、丹江口库区等重要河流湖库在内的(一江双廊两库四屏一平原)生态修复总体布局。

积极申报实施国家山水工程,长江三峡地区山水林田湖草生态保护修复工程试点和长江荆江段及洪湖流域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修复工程等两个山水项目共获得40亿元中央财政资金补助,总投资分别为103.8亿元和72.16亿元。其中,三峡山水工程已经全部完工,24项指标圆满达标,其中就包括9项与水环境直接挂钩的指标,治理经验在全国获得推广;2019-2021年,全面完成长江干支流10公里范围内废弃露天矿山生态修复,治理矿山326个,面积3.51万亩,沿江废弃露天矿山修复初显成效,区域水环境质量显著提升。

此外,湖北出台了鼓励和支持社会资本参与生态保护修复的17条措施,释放六大政策红利;出台全国第一个地方性的《历史遗留废弃露天矿山自然恢复技术规范》,填补了制度空白;还有《重点生态保护修复治理项目储备库管理暂行办法》《国土空间生态修复专家库管理办法(试行)》等一系列具有突破性、创新性的文件,为包括水环境修复在内的生态修复提供了制度保障。

粮食总产量连续10年稳定在500亿斤以上

粮食安全是“国之大者”。湖北省农业农村厅党组书记、厅长,省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蒋星华介绍,湖北常年的粮食种植面积7000万亩左右,是全国13个粮食主产省之一,粮食总产量连续10年稳定在500亿斤以上。2022年湖北遭受严重旱灾,但克服灾情,取得粮食总产量548.2亿斤的好成绩。

据介绍,今年一季度总开局良好,湖北农林牧渔业总产值1282.37亿元、同比增长4.1%。其中,粮油生产稳中有升;畜禽结构不断优化;渔业生产量质提升。

一季度,湖北生猪出栏1230.6万头、同比增长2.9%,生猪存栏2320.1万头、同比增长4.1%;肉牛出栏31.5万头、同比增长5.6%,肉羊出栏162.7万头、同比增长9.1%。家禽出笼1.6亿只、禽蛋产量55.9万吨,同比分别增长3.3%和4.8%。全省池塘养殖水面近800万亩,水产品总产量144.9万吨、同比增长4.8%。特别是小龙虾、黄鳝等高附加值水产品,产量已经达到28.2万吨,量价提升,形势较好。

2022年湖北省控断面水质优良比例超90%

坚决守住生态安全底线,湖北制定生态保护红线生态环境监督办法,推动建设生态保护红线监管平台。在全省划定7个生物多样性保护优先区域,将90%的重要自然生态系统类型和85%的重点野生动物种群纳入保护范围。在长江干流和汉江干流选取7个县(市、区)开展生物多样性本底调查观测评估试点,2022年在试点中已累计发现鱼类新种7种,昆虫新种2种,各类湖北省新记录物种近100种。

湖北省生态环境厅党组书记、厅长何开文介绍,目前,全省已成功创建国家“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实践创新基地7个、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26个,命名省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84个、生态乡镇844个、生态村6428个,示范创建工作位居全国第一方阵。开展“绿盾2022”专项行动,对自然保护区内1652个疑似人类活动问题开展核实,完成1639个问题的整改销号。推动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实施,2022年全省共办理地表水、大气、固废等领域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案件500余件,涉案金额3000余万元。

坚决守牢流域安全底线,制定《湖北省生态环境厅守住流域水环境安全底线工作方案》,细化20项任务清单;制定实施《湖北省2023年碧水保卫战行动计划》,筛选64个水质攻坚重点断面,“一水一策”精细化管控治理;大力开展入河排污口“查、测、溯、治”,截至2022年底,12480个长江入河排污口累计完成整治9067个,占比72.7%;完成丹江口库区1109公里岸线、726平方公里面积的入河排污口排查,初步核定排污口507个;在省控361个水质监测点位基础上,新增342个市控监测点位,持续推进长江大保护数字化治理智慧平台建设。

2022年,在严重干旱的情况下,湖北省控断面水质优良比例90.5%,同比上升1.8个百分点,无劣Ⅴ类断面。2023年1-3月,全省水环境质量总体为良好,省控断面优良比例87.9%,同比上升1.3个百分点,长江、汉江、清江干流持续为优,丹江口库区保持Ⅱ类。

【责任编辑:袁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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