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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首例判了,退赃近30万

发布时间:2023年08月23日21:55 来源:

荆楚网(湖北日报网)讯(记者金计)近日,武汉市东西湖区人民法院判决5名涉“代理退保”黑产不法人员犯“诈骗罪”“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判处拘役5个月(缓刑6个月)到有期徒刑5年9个月不等的刑罚,处3000至30000元不等的罚金,并责令向被害人退回赃款287572元。

该案涉案人员谎称能办理保险全额退保、保险三年缴清业务、保险升级、理财等业务,虚构身份,编造退保退冲金、年金保险账户费、验资费、业务升级费等各种理由骗取7名被害人钱财共计300738元。

据悉,这是湖北省首例“代理退保”黑产公诉案件,对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提振保险行业信心、营造良好营商环境、维护金融市场秩序具有重要的意义。

“代理退保”黑产即“恶意投诉代理全额退保黑色产业组织”,不仅扰乱保险业正常经营秩序,还让消费者陷入诈骗漩涡。

近年来“代理退保”的服务并不少见。

退保是保险合同的终止,是投保人的合法权利,也是契约框架下正常的保险消费行为。

然而“代理退保”黑产则是打着“帮助全额退保”的幌子进行非法勾当。

“‘代理退保’黑产的本质就是欺骗、误导,在组织实施过程中,不仅向消费者索要高额费用,还常伴有诈骗、侵犯公民个人信息、敲诈勒索、非法经营等违法犯罪行为发生,严重侵害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扰乱了金融市场的正常秩序,社会危害极大。”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湖北监管局相关负责人介绍。

自2022年10月起,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湖北监管局(原湖北银保监局)会同湖北省公安厅、湖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建立了整治“代理退保”黑产乱象的专门机制,联合部署开展专项整治行动,多措并举开展打击工作。截至2023年7月,湖北省保险业向公安机关移送涉“代理退保”黑产的线索中,已侦破4件,打掉犯罪团伙4个,抓获犯罪嫌疑人11名。

湖北省保险行业协会提醒,整个退保过程均是按照合同约定办理,不存在由哪级机构/部门,或关键岗位的某个人来做决定或调整退保金额比例的情况,如遇到所谓第三方机构或个人通过收取“签字费”“打点费”来调整或改变这一规则的,都应提高风险意识,谨防上当受骗。

湖北省保险行业协会介绍,上述案件中涉及的“三年缴清”“保险升级”“将保险做成理财”等在保险公司实际经营中均不存在。打着“退保退冲金”“年金保险账户费”“验资费”“业务升级费”等理由收取钱财的行为,基本上都是诈骗。

作为上述案件的侦办民警之一,武汉市公安局东西湖分局东山派出所王星源介绍,在此案的侦破过程中,固定证据是难点。在退保过程中,一旦发觉被骗,不要情绪化刺激犯罪嫌疑人,以免让对方产生对抗情绪,确保转账记录、退保合同等证据的留存,尽量通过微信文字/语音聊天功能与对方周旋,保留好涉及“全额退保”“升级业务”等关键词聊天记录。“尽量不要通过微信电话与对方沟通相关情况。”王星源特别强调。

现阶段,打击“代理退保”黑产等工作尚处于艰难探索中,还需要各方倾力合作、主动出击,将相关风险遏制在摇篮之中。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湖北监管局提示,消费者因保险产品或者服务问题与保险公司发生争议,可以优先选择保险公司公布的官方投诉受理渠道进行处理;处理有分歧的,可以向湖北银行业保险业纠纷调解中心申请调解(咨询电话027-88728078),或拨打12378银行保险消费者投诉维权热线向金融监管部门反映;还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切勿盲目相信陌生来电、短信、广告传单、社交媒体等非正规途径推送的“代理维权”“代理退保”虚假承诺;拒绝参与违背合同约定、提供虚假信息、编造事实的恶意投诉。

目前,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湖北监管局已督促辖内各保险公司认真对待投保人正常退保需求,保障消费者正当权益。并督促保险公司进一步增强依法合规经营意识,强化销售人员、销售行为以及保单品质管理,确保所销售的保险产品匹配投保人实际需求,严禁销售误导,严禁保险机构和从业人员为“代理退保”黑产提供帮助或变相帮助。

下一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湖北监管局将继续加强与公安机关、市场监管部门等有关部门的密切合作,保持对违法违规行为的高压态势。指导保险行业协会和保险公司深挖“代理退保”黑产违法犯罪线索,及时移交公安机关,依法严惩。

【责任编辑:李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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