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蕲春公安22份“公安提示函”源头治理优化营商环境

发布时间:2023年09月23日23:16 来源: 荆楚网 ​(湖北日报网)

荆楚网(湖北日报网)讯(通讯员 郭子华、江 滨)近日,蕲春县公安局向蕲春县金融服务中心发出了一份特殊的函件——公安提示函,明确指出某银行在5笔不良贷款发放过程中存在4个方面的重大风险和漏洞。

比如,将贷出的资金放入银行信贷职员控制的账户中存放一段时间,信贷员拿未填写完善的资料,甚至是空白贷款资料,让贷款户配合签字、盖章等等,提示该银行加强行内管理,以案促改,杜绝此类行为再次发生。

蕲春县常住人口76.1万 ,下辖15个乡镇,全县规上企业119家。针对社会治理中发现的问题及风险隐患,蕲春县公安局盯紧主管部门发送“公安提示函”,倒逼责任落实,让“明责、压责、履责、问责”的责任“链条”更加明晰,推动各项工作由虚变实、由松变紧、由软变硬,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

同一天,接到“公安提示函”的还有某中药材交易中心。县公安局根据多次接到该中心涉嫌诈骗、非法交易的警情分析发出了12号“公安提示函”,提醒其关注涉众金融风险、舆情风险。“收到提示函后,我们交易中心立即整改,严格了市场准入,加强了经营管理,健全了协作机制,并且向蕲春县公安局进行反馈,一起消除了风险。”负责人陈某说。

“‘公安提示函’是法律赋予公安机关的重要职责,具有预防犯罪、堵塞行业漏洞、健全长效机制的重要作用。我们不是一发了之,发完了还会定期对发函单位进行回访,对提示内容落实情况进行跟踪问效。对回访中发现的新问题、新情况,协助主管部门拟出最佳解决方案,必要的时候,将公安提示函中涉及的问题一并推送到县委政法委,提级倒逼责任落实,督促问题销号,切实维护提醒函的严肃性和实效性。”蕲春县公安局法制大队大队长田晓春介绍。

2022年以来,全县公安机关向行政事业单位、企业共发出“公安提示函”22份,其中信息网络领域7条、社会治安领域3条、医疗领域2条,金融领域2条、教育领域1条、其它重点行业领域7条。发函至今,相关警情明显减少,通过“公安提示函”的提示提醒和预警预防,最大程度减轻了社会风险,优化了营商环境。

【责任编辑:王焱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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