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楚网(湖北日报网)讯(通讯员 卢文惠)“你好,我们是大冶市司法局工作人员,今天到你单位开展行政执法监督检查,请积极配合我们的工作。”近日,大冶市司法局行政执法监督人员到该市某乡镇政府开展实地检查,发现该乡镇政府在行政执法过程中存在行政执法人员不具有行政执法资格、适用法律错误、未充分保障违法当事人举行听证权利等问题。
对此,该局依照相关程序及时立案,下发《行政执法监督检查建议书》。在监督之下,该乡镇政府很快整改到位,把不具有行政执法资格的人员第一时间调离了一线执法岗位,并组织培训会,重点加强行政执法人员对《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等法律法规的学习,对办理该案的行政执法人员进行了追责问责。
这是大冶市司法局积极行使行政执法监督职能,规范行政执法行为的一个缩影。据了解,截至目前,大冶市司法局目前已办结行政执法监督案件43件,解决问题44个,制发《行政执法监督检查建议书》43份,向市纪委监委移送问题线索一条。
“今年4月,大冶市司法局行政执法协调监督股顺利加挂了‘大冶市人民政府行政执法监督局’牌子,启用了‘大冶市人民政府行政执法监督局’专用印章。”大冶市人民政府行政执法监督局相关负责人表示,行政执法监督局的成立标志着该市行政执法协调监督体系正式步入行为规范化、监督常态化轨道。
“我们将继续扎实履行行政执法监督职责,努力提升行政执法监督工作水平。”大冶市司法局党组书记、局长袁致和说,接下来,将对群众密切关注、反映强烈的重点执法领域不定期开展行政执法专项督查,坚持以监督促整改、以整改促提升,推动行政执法行为更加规范、行政执法效率逐步提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