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楚网(湖北日报网)讯(通讯员 曾甜甜 柯美中)“这个小区3号楼只建了12层,哪来的24楼,更没有2403室……”12月26日,在阳新某小区楼下,准备到新家打扫卫生的冯女士听到居民这样说后大惊失色。
原来,冯女士不久前在石某手中购买了一套新房,本想着抽时间打扫,没想到竟找不到合同上所说的房屋。
一头雾水的冯女士一遍遍拨打石某电话“讨要”说法,石某却百般推诿。后经近两年联系,石某仅退还冯女士2万元后便销声匿迹。
经阳新县检察院提起公诉,阳新法院于近日以诈骗罪判处被告人石某有期徒刑四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
原来,早在2019年,因有购房需求,冯女士在亲戚介绍下认识了石某。石某称自己在阳新县某小区有几套房子,可以转让给冯女士。
随后,石某带冯女士前往该小区实地看房,冯女士看中了其中2号楼的2403室,商定房屋价格为38万元,并签订了《商品房买卖合同》。合同约定,石某将该小区同户型的3号楼2403室商品房出售给冯女士。
合同签订后,冯女士支付给石某合计20万元作为部分购房款,并约定剩下的18万分3年付清。
事后过了一年多,冯女士发现了该小区3号楼仅有12层楼的事实,自己竟然买了一套根本不存在的“空中楼阁”。
发现被骗后,冯女士向警方报案,经过公安机关追捕,2022年3月8日,石某被抓获。
经查,石某在该小区并无房产,得知冯女士有购房需求,他动了歪心思,用虚拟楼层和房号与冯女士签订《房屋买卖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