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楚网(湖北日报网)讯(通讯员 曾甜甜 柯美中)因为广告牌位置之争,二楼商户曹某多次毁坏一楼商户广告牌,导致楼上楼下商户积怨日久。12月7日,阳新县检察院办案检察官透露,经过协调,几家商户在调整好了的广告牌下握手言和。
“一楼广告牌做太高,影响二楼广告位!”
“广告牌开张时就挂了上去,外墙为业主共有,你没权利要求我移动。”
事件起源于阳新县城区某大厦一楼和二楼两商户因广告牌挂放位置的争议。
随着多次冲突发生,二楼商户曹某于去年4月,先后用长杆子把一楼三块广告牌上的字戳掉,这已是曹某第二次毁坏广告牌。随后,一楼业主李某代表商家报警,曹某主动投案。经价格认定,损毁广告牌价值17841元,曹某涉嫌故意毁坏财物罪。
该案移送至阳新县检察院后,检察官审查后认为,当事人双方为上下楼层的商户,有调解的必要和可能。
调解中,检察官发现事情解决并不是简单的赔偿问题,妥善处理广告牌占用纠纷是重中之重。
为践行“枫桥经验”,从根源化解双方矛盾,检察官进行了实地查看走访,对双方当事人进行耐心释法说理。
检察官循循善导:“能否吸引顾客进店购买商品的核心并不在于广告牌大小,只要物美价廉、用心经营,就能把生意做好!”
最终,借助社会力量参与调解,双方当事人决定真诚沟通。经协商,曹某赔偿全部损失,商户同意将广告牌拆除整改,双方签订和解协议,握手言和。
阳新县检察院依法对曹某作出不起诉决定。同一时间,三块广告牌下移,让出了二楼外墙广告位置,四家商铺经营走上正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