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楚网(湖北日报网)讯(记者 田城 通讯员 柯美中) 财产刑判决生效后遇到执行困难?阳新县检察院对此坚决表态: 财产刑判决决不能变成“法律白条”。
12月22日,阳新县检察院扫黑除恶办公室联合该院第三检察部,到该县法院涉黑涉恶案件罪犯财产刑执行检察监督。
阳新县检察院检察官李新生结合掌握数据认为:阳新县当前财产执行工作存在一定不足。
此次监督活动主要涉及该县人民法院2021年扫黑除恶斗争对罪犯财产刑的执行立案活动、终结执行、涉案财物处置以及上缴国库等一系列财产刑执行活动,监督现场进行反馈,对提出意见建议。
阳新检察院检察官督办判决执行。 通讯员 供图
记者了解到,截至目前,由阳新县检察院提起公诉、阳新县法院判决的柯某军、聂某兵、柯某干等系列案件,现已执行到位8000余万元,执行率90%以上,取得了较好的社会和法律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