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楚网(湖北日报网)讯(记者张扬 通讯员郑雅曼)近日,一起建筑工程纠纷原告某玻璃公司负责人特意从珠海赶来江岸区法院,将一面印有“敬业正直 为企解忧”的锦旗送到承办法官陈浩手上。
令人意外的是,该案被告某建设公司也制作了一面“尽职尽责 倾心调解”的锦旗,表达对法院用心办理案件、用情服务企业的肯定与感激。
原告被告都给法官送锦旗,这种情况挺少见。
据了解,该玻璃公司是珠海市一家专门从事建筑幕墙安装工程的公司。2020年,其与被告建设公司就某工程项目中的幕墙施工部分签订合同,其后,原告按约施工,2021年双方办理了工程结算,就工程价款达成一致。但结算办理完成后,被告却迟迟未付款,原告催收无果只能诉至法院,要求对方偿还拖欠的工程款及利息近200余万元。
承办法官陈浩详细分析案卷材料后发现,双方已经办理过工程结算,对于拖欠的工程款金额争议不大,主要分歧在于支付期限和方式,矛盾并不尖锐,而且后续双方仍存在合作可能,利用诉前调解速度快、成本低的优势促成矛盾化解,对双方企业来说才是“最优解”。
征得双方当事人同意后,陈浩法官首先与被告建设公司联系,了解拖欠款项的原因。原来,工程竣工后,因结算审批流程问题,被告一直未与业主方办理完结算,自己也未拿到工程款,而这家公司本身也只是一家小微企业,资金有限,一下子拿不出全部现款,所以才一直延期支付。
了解到这一情况后,陈浩法官多次组织双方进行沟通。然而,眼看着双方对于支付方式的差距逐渐缩小,原告玻璃公司却突然打来电话,表示“不想调了”。
“肯定出了什么岔子,得再深入了解情况。”陈浩法官心想。
于是,陈浩法官和原告玻璃公司代理人拉起了“家常”,了解公司近期经营情况,发现了“症结”所在。
“是否继续调解,公司也考虑了很久,200多万对我们来说确实是一笔大数目,而且我们是外地企业,如果对方拿不出钱,不如法院直接判。”原告玻璃公司代理人说。
了解到原告的担忧,陈浩法官当机立断,将该案转入诉讼程序,采取审判和调解双管齐下的方式,继续推进案件办理。
结合前期双方合作愉快的“人情”和后期还有合作可能的“商机”,陈浩法官向双方公司分析调判利弊,引导双方理性选择解纷方案。令陈浩感到欣慰的是,经过释法明理,被告建设公司主动“破冰”,提出每月分期直至欠款付清的调解方案,且调解协议签订第一个月就支付首期款项。
看到被告态度诚恳,而且调解后能够立即追回部分款项,原告玻璃公司“安了心”,表示愿意降低每月支付数额,缓解被告经营压力。在视频连线的“云上调解室”,双方签订调解协议,矛盾化解,“握手”言和。回访中,陈浩法官了解到,被告建设公司一直按期还款,更将与原告玻璃公司开始新一轮项目合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