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楚网(湖北日报网)讯(通讯员 杨慧兰)父母进了拘留所,3月26日,阳新县龙港镇一名年轻女子也被抓获,这一家三口陆续进“班房”,到底为了啥?
3月21日上午,咸宁通山县人梅先生赶到富水派出所报警称,几天前,他办事不慎将手机遗失,可是,当其补办手机卡后发现,因为未设置密码,自己手机的微信钱包被人盗刷了700多元钱!
富水派出所办案民警程同合、陈瑞星调查发现,该手机先后几次在辖区几个超市“购物消费”。
民警来到几家超市实地走访取证,很快锁定辖区阳辛村人徐某(男,68岁)、杨某(女,62岁)夫妇及其女儿徐某某(32岁)有作案嫌疑。
经民警对其政策宣传和法制教育,辩解“捡手机不犯法”的徐某、杨某才道出了实情,并向梅先生归还手机及所盗刷的资金。
案件破获后,因3个小孩需要照顾,民警秉持人性化执法理念,并未对徐某某抓捕。
3月26日,在确认徐某某妥善安排好孩子后,遂将其抓获。
经查,3月18日中午,杨某在星潭街上捡到手机后发现手机未设置密码,且微信钱包里有2000余元零钱。
徐某因不会使用微信支付,便赶到女儿徐某某家让其“指导”。
随后,徐某某陪徐某进入超市购买牙膏、洗涤用品,第一次共消费50余元,随后又消费5次,支付700余元。
目前,徐某、杨某、徐某某3名盗窃违法人员均已被依法行政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