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
□ 本报记者 姜东良 梁平妮
□ 本报通讯员 李楠楠
加强对民营企业产权和企业家合法权益保护,保障胜诉民营企业及时兑现权益,帮助民营企业多渠道化解矛盾纠纷,使用强制措施时最大限度降低对企业正常生产经营的影响,建立服务保障民营企业健康发展长效机制……近期,山东省东营市中级人民法院发布《服务保障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十条措施》,为司法助力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添砖加瓦。
“好的营商环境就像阳光和水一样不可或缺。”东营中院党组书记、院长赵国滨近日接受《法治日报》记者采访时说,近年来,东营两级法院坚持做深做实能动司法,聚焦民营企业和企业家急难愁盼,下大力气解决企业涉诉难题,以司法之力持续强化民营经济发展的法治保障。
畅通渠道多元化解涉企纠纷
诉前委派人民调解、行业调解组织等调解成功案件超过13000件,全市36家银行和保险公司等金融机构全面接受诉前调解……这是2023年东营法院进一步强化诉调对接,引导民营企业以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化解矛盾取得的亮眼成绩。
“案件以调解方式终结并予以司法确认,不仅能为双方当事人节省大量诉讼和代理成本,也充分保障了调解协议的规范及时履行。”东营中院民二庭副庭长隋美玲介绍说。
扩大涉企纠纷化解“朋友圈”,让企业以较小成本实现快速解纷。东营法院探索类案示范诉前调解,创新金融、物业、劳动争议、道交纠纷多元联动化解机制,形成“法院+金融机构”“法院+行业调解组织”“法院+仲裁”“法院+工商联”等多种解纷模式,多方畅通企业诉求渠道,努力降低企业诉讼成本,为企业提供公平、优质、高效司法服务。
为解决企业分布分散、诉讼成本高等难题,东营法院在产业园区设立法官工作站,充分运用“诉前调解+司法确认”方式,靠前化解矛盾纠纷。此外,在审判环节中,法院还会充分考虑研判后续可能出现的执行和申诉信访等衍生问题,通过加强释法说理,努力实现当事人服判息诉,减少可以避免的申请执行和执行异议。
加强府院联动破解企业难题
2023年7月,最高人民法院发布11个依法平等保护民营企业典型案例。其中,在东营中院助力东营鹏豪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等健康发展系列执行案中,涉及企业借款合同、建筑施工合同、职工退房退款、劳动争议等近500件执行案件,涉案标的额达8亿多元。法院对案涉烂尾楼没有简单一拍了之,而是通过加强府院联动机制,依法引资恢复项目建设,最终将拖了9年的1472套房产竣工交付,一揽子执结近500件关联案件。
加强府院联动机制,协调合作服务经济大局。去年以来,东营中院完善府院银企协同推进,推动构建党委领导、政府支持、法院主导、银行配合、企业参与、管理人推进的“五位一体”联动模式。加强与行政执法衔接联动,与市人民检察院、市公安局就打击破产案件中虚假诉讼、妨害清算、虚假破产行为形成专门意见,严厉打击破产案件审理中发现的逃废债等犯罪行为。
在审理重大案件、防范化解风险、优化营商环境等方面,多次召开各类联动和联席会议,实现政府和法院良性互动、优势互补、效能叠加,对案件审理中发现的风险和问题,提出有针对性的司法建议,促进填补漏洞。
强化知产保护优化发展环境
“知识产权与其他财产权相比,具有非物质性、独占性、地域性等特点,具体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前不久,东营中院民三庭庭长翁秀明开展了一场“知识产权取得与保护”主题直播,围绕群众关心的问题,讲述了知识产权保护相关法律问题。
除开展法官直播活动外,东营中院还采取多种措施发挥审判赋能作用,激发企业创新活力。不断强化知产案件协同保护,联合有关部门出台协同保护意见,落实知产侵权司法、行政联合惩戒机制,联合惩戒侵权案。集中审理知识产权案件,统一民事、行政和刑事案件裁判标准,实现知识产权案件的管辖集中化、审判专门化、程序集约化,2023年审结一审知识产权与竞争纠纷319件,案件平均审理时间大大缩短。
部分知识产权案件存在维权成本高、侵权成本低等问题,东营法院针对此类案件加大知识产权侵权赔偿力度,对两起具有抄袭仿冒、反复侵权、侵权规模大等严重情节的故意侵权案件,依法支持权利人的惩罚性赔偿请求。开展地理标志专项调研,对全市40余项地理标志证明商标使用进行精准分析,组织“入海口”“黄三角”等地理标志证明商标专题培训,保障区域特色经济发展。
“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东营法院将持续用既有温度又有力度的司法服务,努力解决涉企诉讼中的卡点、堵点、难点,促进民营经济更安全、更高质量发展。”赵国滨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