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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首个“行政复议+司法确认”工作室建立

发布时间:2024年04月13日15:28 来源:

荆楚网(湖北日报网)讯(通讯员宋子文、李黔、高禛)日前,武汉市洪山区人民法院与武汉市洪山区司法局联合举行了《关于建立行政复议+司法确认纠纷化解机制的实施办法(试行)》签约暨“行政复议+司法确认”工作室揭牌仪式。

该工作室作为湖北首个在区级层面以推动行政争议实质化解为主题设立的行政争议调解工作室。其运行模式为:区法院派出行政争议调解团队常驻工作室,在行政复议案件立案受理前,由法院工作人员通过调解指导、联席会议、审理示范、典型案例指引等方式提供专业保障,对调解机构和复议工作人员予以专业指导,联合调解力量就地化解矛盾。

如何推动审判机关和行政复议机关联动履职,促进行政争议实质化解?武汉两级法院积极作为,主动作出探索。

2024年3月,武汉中院联合武汉市司法局、武汉铁路运输中级法院出台促进行政争议实质化解“十项举措”。

此次出台的“十项举措”,旨在落实复议机关、人民法院机制共建、纠纷共解、信息共享的要求,突出强调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之间的衔接配合,提高当前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案结事了率。

据悉,在强化司法保障职能方面,“十项举措”创新性地提出“复议调解(和解)+司法确认”模式。具体来说,就是对复议阶段经复议机关协调当事人达成的行政调解或和解协议,当事人可以自协议生效之日起三十日内,共同向对协议所涉行政争议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司法确认,便于当事人直接申请协议的执行,及时兑现合法权益。

另外,“十项举措”还聚焦进一步加强府院联动,明确了行政复议机关和人民法院在案件办理过程中互相列席、交叉联动的具体举措;聚焦实现行政争议化解的方式多样、标准一致、效果统一,明确了复议机关和人民法院要定期联合发布典型案例;聚焦以共学促共识,要求人民法院和复议机关不定期开展同堂培训,尽可能统一执法理念和裁判尺度;聚焦建立联合普法宣传机制,要求人民法院和复议机关共同发放行政复议宣传资料、开展普法宣传,引导当事人依法表达诉求等。

法院 行政复议 洪山 【纠错】编辑:张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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