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楚网(湖北日报网)讯(通讯员郑雅曼)4月24日,江岸区法院召开侵犯商业秘密刑事案件审判情况通报会暨“构建企业商业秘密协同保护体系”研讨会。
此次会议的召开,旨在增进司法机关、行政机关、科技企业等交流协作,建立健全商业秘密协同保护体系。助力武汉市建设全国商业秘密保护创新试点城市,服务加快发展新质生产力。
江岸区法院党组书记、院长苏江介绍,该院作为知识产权审判全国示范法院,创新商业秘密保护机制,深度运用“三合一”审判模式,办理了一批具有影响力的侵犯商业秘密罪案件,近年来多案获评湖北法院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十大典型案例、湖北法院优化营商环境十大典型案例等,一案写入最高检《2023年刑事检察工作白皮书》。
会议通报了自区法院知识产权审判庭设立以来的商业秘密刑事案件审判情况,从侵犯商业秘密刑事案件特点及审理难点、商业秘密刑事司法保护工作成效、完善商业秘密刑事司法保护建议三个方面进行了梳理总结。
会议同时发布5起侵犯商业秘密罪典型案例和《企业商业秘密保护指引十条》。5起典型案例既有全省首例“获取型”侵犯商业秘密罪案件,也有重点在于创新技术事实查明方式的案件,类型涵盖理论与实务。《企业商业秘密保护指引十条》立足审判实践中发现的企业商业秘密保护问题,从保密措施制定、涉密员工管理、风险评估、商业秘密被泄露或被侵权的救济方式等方面,为企业提出十条意见建议,助力企业提升核心竞争力。
省人大代表徐丽芳、市政协委员姚剑进行点评称,会议通报的情况和发布的内容客观全面、重点突出、亮点纷呈,具有很强的可操作性和法治宣传教育意义,为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起到了积极作用。
随后的主题研讨环节,市市场监管局、市公安局、区检察院、第三方监督评估机制、科技企业代表,与区法院知识产权审判庭法官一同围绕“构建企业商业秘密协同保护体系”主题,结合各自工作实际,交流研讨、分享经验,从不同维度就加强企业商业秘密保护与合规改革各抒己见。
经过讨论,与会嘉宾对于商业秘密保护达成“江岸共识”:一是对加强商业秘密保护的重要性达成共识。商业秘密保护关系企业长远发展,是新质生产力发展的关键支撑。二是对加强商业秘密协同保护达成共识。要进一步畅通衔接机制,推动事后救济向事前预防延伸。三是对强化企业自我保护达成共识。要精准回应企业需求,引导企业建立健全科学系统的商业秘密管理机制。四是对实践中的难题和解决思路达了共识。畅想了加强商业秘密规范化、科学化保护的解决方案,提出共同打造商业秘密保护湖北示范样本。
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民三庭庭长严开元表示,江岸区法院是湖北最早也是武汉唯一运用“三合一”审判机制的基层法院,要持续加强创新和探索,努力提升作为全国知识产权审判基层示范法院的品牌效能。
江岸区法院相关负责人称,此次会议的召开,是江岸区法院紧扣武汉市建设全国商业秘密保护创新试点城市、服务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的具体举措,区法院将以此次会议为契机,深化知识产权“三合一”审判改革成果,擦亮知识产权审判荆楚品牌,为加快发展新质生产力贡献法院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