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关注·未成年人司法保护
□ 本报记者 姜东良 李娜
□ 本报通讯员 王凯忠 方晓政
在江北水城,有一支“柳笛”,在青少年成长的百花园里奏响未成年人保护的温馨乐章。
这支“柳笛”,就是山东省聊城市人民检察院的“柳笛声声”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工作检察团队(以下简称“柳笛声声”未检团队)。
这个团队由全市25名办案经验丰富的员额检察官和19名检察官助理、书记员组成。2021年以来,“柳笛声声”未检团队开展法治进校园活动846场、沉浸式法治教育721余场、心理疏导341次、社会调查576次,为未成年人提供法律援助506次,用实际行动奏出了温暖人心的法治音符。2023年,聊城市检察院被评为“全国维护妇女儿童先进集体”。
工作机制日臻完善
“柳笛声声”的名字背后,有一个温暖的故事。
几年前,聊城检察院第七检察部主任张慧在办理一起性侵未成年女童案过程中,多次给女童做心理疏导。该案判决时正值早春,池塘边柳荫下,张慧剪下一段柳枝,拧成柳笛教孩子吹。清脆悦耳的柳笛声响起,孩子露出了久违的笑容。
目前,“柳笛声声”未检团队不断壮大,聊城市8个基层检察院均成立了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办公室,创立“大白哥哥”“小锦鲤”“未小来”“向阳花开”“锄禾工作室”等9个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品牌和专业办案团队。
为有效避免受害未成年人被“二次伤害”,“柳笛声声”未检团队在全市范围内推动建立7个侵害未成年人案件“一站式”取证办案场所,一次性实现对性侵害、暴力伤害未成年人案件的提前介入、身体检查、物证提取、心理疏导,更好关爱未成年。
“柳笛声声”未检团队立足“法治副校长全覆盖”和“法治进校园”,收集、处理校园欺凌案事件线索,帮助被欺凌未成年人。同时,团队注重对欺凌者的观护帮教,为提高其家长重视程度及教育能力,开展“督促监护令送达暨家庭教育指导活动”,邀请当地妇联、共青团、关工委、公安局、教体局及事发学校工作人员到场,向欺凌者家长发出书面“督促监护令”,进行家庭教育指导。
“目前,‘柳笛声声’品牌和工作机制日臻完善,成为聊城检察人做好未成年人保护事业的着力点。”聊城检察院副检察长刘伟说。
法治教育不断拓展
3月22日,聊城市阳谷县人民检察院“可心姐姐”郑珂新走进当地实验中学,以“远离校园暴力 拥抱美好生活”为题,为该校4700余名师生送上一堂法治课。这是“柳笛声声”未检团队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缩影。
据了解,聊城检察院组建“柳笛声声”法治宣讲团,全市149名检察官担任348所中小学的法治副校长、法治辅导员,实现两级院院领导、未检干警、其他部门优秀检察官兼任法治副校长全覆盖。依托青少年法治教育基地,通过展厅讲解、模拟法庭、法治座谈会、心理疏导等方式落实“一号检察建议”。开展“女童关爱普法行”活动,在黄河大集、乡村大集上设立“普法摊位”,打通法治教育“最后一公里”。
关爱合力逐步形成
近日,17岁的小魏偷走14岁的朋友小郭的手机,案发后手机被追回,小魏赔偿小郭并取得谅解。聊城市东昌府区人民检察院审查后依法对该案进行不公开听证并作出相对不起诉决定。
办案中,“柳笛声声”未检团队了解到小魏父母常年在外打工,小魏自幼跟随祖父母生活,义务教育阶段辍学混迹街头。小郭正值青春叛逆期,与父母关系不好,与小魏相识后,经常夜不归宿。为给两个孩子创造更适合成长的环境,东昌府区检察院向两个孩子的监护人制发督促监护令,利用家庭教育指导平台,筛出“最优”指导人选,形成“1名检察官+1名妇联或关工委工作人员+1名家庭教育指导师”模式。经过耐心细致的工作,两个家庭亲子关系逐步修复。
探索家庭教育特色工作是“柳笛声声”未检团队的创新探索。市检察院联合市妇联、市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及市教体局会签了《家庭教育指导工作实施办法》,以检察机关的“我管”促各职能部门的“都管”。市检察院搭建“家—校—检—社”协作平台,下沉社区开展家庭教育指导,规范制发督促监护令。临清市人民检察院与妇联、关工委、心理协会等部门协作,成立全省首家家庭教育检察工坊,构建“检察+N”家长加油站新模式。
据了解,目前,“柳笛声声”未检团队已整合20个部门构建未成年人权益保护合作机制,牵头与12个职能部门、76所学校会签文件,成立家庭教育指导师、监督考察帮教小组等5支团队,设立法律援助等80个工作站,建立未成年人保护“爱联盟”。
“未成年人保护是一项‘朝阳事业’,是实现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新的增长极。我们将充分释放未成年人检察制度效能,丰富未成年人检察品牌经验,联合司法机关、职能部门和社会力量,全力预防惩戒校园欺凌,充分保护未成年人受害人合法权益,为未成年人安全健康成长营造良好环境。”聊城检察院检察长贾富彬告诉《法治日报》记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