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楚网(湖北日报网)讯(通讯员朱晓珊 杨皓月)“拖欠五年的劳务费终于拿到手了!真是太感谢你们了!”6月2日一大早,老张将一面写有“人民检察为人民”的锦旗送到利川市检察院,以表达感激之情。
事情还得从一起支持起诉案件说起。
“老板跑了,农民工因病去世了,拖欠四年的工资还要得回来吗?”2023年10月,利川市检察院驻村干警向民事检察部门检察官咨询道。
原来,老张和老宋夫妻二人是村里出了名的能干人,不仅做事吃苦耐劳,还把家里安排得井井有条。2019年3月,承包村里二桥拆除重建项目的重庆老板徐某得知老宋不仅在建筑行业摸爬滚打多年经验丰富,而且在村里还有一定声望,便主动找老宋帮忙召集十几名工人,还雇请老宋负责项目材料保管和工人管理,老张负责在工地做饭。徐某口头承诺待工程完工后给老宋10000元,老张3000元的劳务费。
接下来几个月,二人尽心尽力干活,得到了老板的肯定。2019年7月,工程顺利完工。徐某支付了部分工人的工资后,以工程未竣工验收为由,一直拖欠老宋、老张的工资。起初,夫妻二人相信老板有难处,等等也无妨。可没曾想,这一等就是两年多。刚开始,徐某还承诺尽快支付,之后便电话不接,微信不回,玩起了失踪。
意外总是来得太突然。2022年4月21日,老宋因病去世。这对老张来说,无疑是晴天霹雳。结婚三十多年,老宋一直是家里的“顶梁柱”,家里大大小小的事情都由他一手操办。之后的一年多里,每每想起丈夫去世了,可生前的“血汗钱”至今还没着落,老张就觉得心有不甘。
无奈之下,老张想要“打官司”,但由于子女都在外务工,老张又不识字,便向村干部咨询。在村干部的建议下,老张找到了邻村的驻村检察干警,诉说了苦衷。
获知基本案情后,利川市检察院民事检察部门的检察官主动找到老张进一步了解情况。
“徐某是哪里人?工程是否竣工验收?”检察官问道。
由于此前都是老宋管事,老张也不识字,所以除了知道电话号码,其他有关徐某和工程的情况她都一无所知。
“这几年,这一万多的工资成了我的心病。我们一直想不通,为什么别人的工资都给了,就欠我们的。难不成是看着我们老实好欺负吗?老宋去世后,我好几次做梦都梦到他问‘钱要回来了吗?’”老张无奈地摇着头,默默流下眼泪说道。
检察官耐心地安慰老张,并介绍民事检察支持起诉职能可以帮弱势群体厘清诉求、搜集证据、提供法律咨询等。随后,老张表示申请检察机关支持起诉,帮他们要回“血汗钱”。
该院受理老张的申请后,立即展开了调查核实。承办人先向公安机关和房管部门查实徐某的户籍信息和居住地,发现徐某系重庆石柱人,虽在利川本地有住房,但未居住。检察官又多次电话联系徐某,徐某承认拖欠工资但拒不告知居住地址。然后,通过向当地乡政府了解二桥拆除重建项目情况,获知该项目至今仍未验收,但已支付50万元工程进度款。调取《施工合同协议书》发现,该项目由四川省某水利水电工程公司承揽后,未委派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等参与现场管理,而是由徐某负责该项目建设,但徐某并非该公司员工且无相关资质,存在违法转包情形。但向该公司核实时,负责人表示公司与张某、宋某并无劳务关系,且这三年间二人并未向公司要求支付报酬,已超过诉讼时效,故没有义务支付涉案款项。
根据《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的规定,施工单位允许其他单位和个人以施工单位的名义对外承揽建设工程,导致拖欠农民工工资的,由施工单位清偿。工程建设项目转包,拖欠农民工工资的,由施工总承包单位先行清偿,再依法进行追偿。据此,查实徐某与四川省某水利水电工程公司之间到底是什么关系,成为确定该公司是否承担清偿责任的关键。
为查清事实,该院于2023年10月16日将徐某与四川省某水利水电工程公司可能存在借用资质、违法转包情形的线索移送至负有监管管理职责的相关单位。最终,相关单位查实该项目存在违法转包情形并对该公司处以3822.77元的行政处罚。
随即,检察官调取了张某、宋某与徐某近几年的电话录音,查实每年追索工资时,徐某均承认欠款事实,但都以各种理由一拖再拖。
“徐某是以四川省某水利水电工程公司名义施工,张某、宋某向徐某主张权利也即向该公司主张权利,而徐某承认债务即为诉讼时效中断,故该行为产生的法律效果该公司亦应承担。”检察官联席会上,承办人说道。
据此,2023年11月1日,利川市检察院对张某、宋某追索劳动报酬纠纷案作出支持起诉决定。同年12月21日,法院判决四川省某水利水电工程公司和徐某共同承担责任。
2024年6月2日,拖欠了近五年的13000元工资终于支付到位。次日一早,张某便迫不及待的告诉检察官并送来了锦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