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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法公信从扣好“第一粒扣子”抓起湖北全面推进法治公安建设

发布时间:2024年06月12日07:57 来源: 法治日报法治网

□ 本报记者 胡新桥 刘志月

□ 本报通讯员 赖栋才

“从此以后,我不在(再)是犯罪嫌疑人了,我终于有了一个合法的身份。”

这封存放于湖北信访展示厅的手写信,是因案信访40余年的张老汉写给公安机关的。

1978年,张老汉因涉嫌命案被公安机关刑事拘留。1982年7月,因证据不足,张老汉被取保候审。此后,张老汉一直信访要求解除取保候审。

2021年11月,湖北省公安厅主要领导随机接访了张老汉,要求依法妥善化解。省公安厅及属地公安机关上下联动、核实情况、查找证据、研究政策。

2022年3月10日,张老汉收到了解除取保候审决定书和终止侦查决定书。

这次“四不两直”的接访、化解,在湖北公安机关掀起了以扣好执法“第一粒扣子”为核心的全面深化法治公安建设行动。

重新考评年度执法质量

2020年度全省公安机关执法质量考评优秀比率偏高。这个考评结果,送给湖北省公安厅党委研究时,被“打了板子”,要求推倒重来,严格控制优秀比例。

“推倒重来”,让当时仍在基层负责公安法制工作的、现任湖北省公安厅法制总队总队长任小桥受到了“震动”:“过去的公安执法质量考评,形式大于内容的多。很多是走一走、转一转,评个优秀。”

动真格重新考评之后,一场从执法理念到执法行为的全面深化改革拉开帷幕。

2022年3月10日,湖北省公安机关扣好执法“第一粒扣子”推进会召开。

会上,湖北省公安厅党委明确提出:公安工作主要是执法工作,公正执法是守护公平正义的第一道关口,接处警、受立案是执法“第一粒扣子”。

如何才能扣好执法“第一粒扣子”?

湖北省公安厅党委要求,全省公安机关要聚焦公安执法方面存在的“有警不处”“有案不立”“立而不侦”“久侦不决”等顽瘴痼疾,用好绣花功夫,项目制管理推进,引导全警扣好执法“第一粒扣子”,为依法履职打下坚实基础。

湖北省公安厅党委还明确具体任务:重点攻坚警务信息综合应用平台“主航道”项目、执法办案管理中心全覆盖、线上线下互为支撑法治监督管理双闭环、强化考核评价……

也是在这次会上,襄阳市保康县公安局作为县一级公安机关代表作了发言。

截至2021年,保康县公安局连续9年获评“全省公安机关执法质量考评优秀单位”。此前一年,该局还获评“全国公安机关执法示范单位”。

保康县公安局会上交流的经验之一,就是紧盯接处警受立案环节突出问题,通过警情接处、案件办理、法制审核、执法监督“四个闭环”确保警情日清零、案件限期结。

“警情前期处置,是公安执法工作的源头。抓牢警情全流程全环节处置,就牵住了法治公安建设的‘牛鼻子’。”保康县副县长、县公安局局长刘敬超认为。

撤换“不作为”派出所所长

电动车被盗,报了警,却没了下文。

涉民生小案侦办率低,一度是潜江市公安局园林派出所的“痛点”。

经深刻剖析,“四怕”心理在园林派出所民警中普遍存在:怕任务重牵扯时间精力、怕发案多影响绩效考核、怕能力弱制约执法效果、怕出纰漏受到追责问责。

撤换所长后,潜江市公安局与园林派出所一体作战,开展小案攻坚会战,将“一切为了破案、回应群众期盼”做到实处,该所辖区发案率明显下降。

园林派出所所长被撤换,让全警看到了湖北省公安厅党委整治执法顽瘴痼疾“不换思想就换人”的决心。

改革,唯有改革才能破除基层民警“四怕”。

湖北省公安厅明确“以‘情指行’一体化牵引‘省级主责’,以执法办案管理中心提质增效牵引‘市县主战’,以落实新时代公安派出所工作三年行动计划牵引‘派出所主防’”改革思路,深化公安执法权力运行机制改革,制定7项35条法治公安建设具体贯彻落实措施。

湖北出台执法办案管理中心建设应用标准、等级评定办法和日常考核办法,整合侦查、打击、法制等部门入驻,推进案件集中办、专业办、规范办、快速办,打造“安全、规范、集约、智能、高效”的执法办案流水线和现代警务工厂。

宜昌枝江市公安局七星台派出所将一名涉嫌出租银行卡收取佣金的嫌疑人,送至市公安局执法办案管理中心进行讯问,办案中心合成作战机制同步启动,发现嫌疑人还有“上线”,顺藤摸瓜研判出一个“跑分”洗钱团伙,后将20名嫌疑人悉数抓获。

这是枝江市公安局将合成作战“剥茧”机制深度植入执法办案管理中心提升打击整治质效的缩影。统计显示,今年以来,该局利用办案中心的合成作战“剥茧”机制,深挖破获案件85起,抓获嫌疑人253名。

湖北省公安厅法制总队调研发现,进执法办案管理中心办理刑事案件平均时间缩短3小时,办案成本降低30%,越来越多民警主动要求进中心办案。

“案件进入执法办案管理中心办理,集中资源、手段研判发现犯罪规律,有助于打深打透违法犯罪,提高案件办理质效。”湖北省公安厅法制总队副总队长李晓慧认为。

常态化巡查监督执法活动

一起电信网络诈骗报警,处警记录是报警人“转错账”。

循线深挖,湖北省公安厅法制总队发现,这竟是“做工作”请报警人改变“诉求”而成。

现象背后,是电诈警情考核压力让基层“动了小心思”。

如何做到科学考核、有效监督,是湖北公安机关推进执法改革的关键内容。

2023年2月起,湖北省公安厅依托新一代警务信息综合应用平台、全省公安机关执法监督管理平台等,汇聚各类执法办案数据、执法监督数据、执法公开平台投诉数据、公安信访综合信息系统信访数据等,搭建问题监督模型,对全省公安机关及其民警的执法活动进行常态化巡查监督。

湖北公安机关构建“执法监督管理委员会+执法办案管理中心+案管室”三级立体化执法监督管理体系,实体化运行三级执法监督管理中心,探索建成了执法问题从预警、发现、核查、整改到追责的一体化执法监督管理工作闭环机制。

湖北各地公安机关针对有案不立、立而不侦、降格处理等信息化监督难以解决的问题,分批分类组织涉信访、民生小案等专项案件评查和执法突出问题专项整治。

今年3月,湖北省公安厅制发新的考核方案,通过优化问题发现模型,由一般常规问题巡查转为全面深度问题巡查,将考核触角扩展至执法全域。

“通过寓监管于服务之中,我们正逐渐把警情‘管起来’,用明责担责问责的办法让警情‘颗粒归仓’,用压迫性的措施避免出现‘牛栏关猫’,不断提升全省公安执法公信力,夯实法治公安建设基础。”湖北省公安厅法制总队四支队支队长魏婷说。

【责任编辑:贾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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