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日报全媒体记者 范瑞恒 通讯员 周建霞
7月1日,天津市人民检察院发布《天津公益诉讼检察工作白皮书 (2017年7月至2024年6月)》(以下简称《白皮书》),全面介绍天津市开展公益诉讼检察工作情况。
《白皮书》显示,2017年7月1日以来,天津检察机关共立案办理公益诉讼案件4884件,向行政机关制发检察建议4006件,整改率达99.8%;提起各类行政、民事(含刑事附带民事)诉讼147件,已判案件诉讼请求全部获得法院支持。通过监督履职,督促清除违法堆放的各类生活垃圾3万吨、恢复被改变用途和占用的耕地1.1万亩、清理被污染和占用的河道累计600公里、提出生态环境损害赔偿2000万元,督促查处销售假冒伪劣食品药品价值20万元,推动挽回各类国有财产近3亿元,推动消除安全隐患2900处。
从案件领域来看,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食品药品安全、国有财产保护、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等四大传统法定领域共立案办理3299件,占67.55%;其他领域共立案办理1585件,占32.45%。其中,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领域2407件,占49.28%,食品药品安全领域575件,占11.77%,国有财产保护领域310件,占6.35%,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领域7件,占0.15%。总的来看,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领域一直是“主阵地”,占据着公益诉讼检察司法办案的半壁江山;食品药品安全领域是重要的监督“发力点”,呈现稳中向前的态势。
针对如何更好地发挥公益诉讼检察职能,《白皮书》提出,天津检察机关要始终坚持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为法治担当。积极探索构建协调贯通的公益大保护新格局,围绕服务保障京津冀协同发展、乡村振兴、“十项行动”等工作大局,聚焦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新期待和“一老一小一特”群体权益,坚持绿色发展、依法监督、效果导向,持续加大监督办案力度,高质效办好每一个公益诉讼案件。自觉践行“依法、善意、精准、合作、效能”监督理念和“双赢多赢共赢”工作理念,创新府检联动工作机制,深化跨区划协作,健全制约监督体系,营造全社会共抓公益保护的整体氛围,以公益诉讼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助力推进天津现代化大都市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