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楚网(湖北日报网)讯(通讯员 黄洁)“行政规范性文件等同于红头文件吗?”“什么是行政执法的‘三项制度’?”“申请行政复议需要满足哪些条件?”……7月5日,在大冶市司法局的组织下,一场关于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行政执法提升及行政复议法的全市性专题培训会议召开。全市各部门法治股负责人、各乡镇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股负责人参加培训。
“举办这次集中专题培训,旨在不断提升行政执法领域工作人员的业务素养和能力水平。”大冶市司法局副局长曹正华介绍。
培训中,主讲人从行政规范性文件全生命周期管理、促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的多维途径以及行政复议的特点、优势、申请行政复议的条件、行政复议的受理及不服行政复议决定的救济途径等具体内容,结合发生在身边的正反案例,进行了生动的讲解。
“关于建筑外立面开窗的行政执法依据,我们一直都很困扰。”参加培训的东风路街道法制股负责人带着问题,同主讲人之一的黄石市司法局立法科负责人刘敏深入交流。
不仅是参加培训的单位和乡镇相关负责人都感觉收获颇丰。“我们在对相关行政执法案件进行监督检查的过程中,确实发现了不少因为不知不懂或者不熟悉而造成的问题和风险。”主讲人黄石市司法局行政执法协调监督科负责人陈杨说,这种培训的形式,能有效提升行政执法能力和水平,进一步推进依法行政。
据介绍,在法治培训之外,今年以来,大冶市司法局以党纪学习教育为抓手,围绕推动全面依法治市和司法行政,开展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
其中,在推进依法科学民主决策上,共审核全市重大行政决策及规范性文件9件、招商引资合同(协议)14件、回复征求意见17件;完成市政府及市政府部门规范性文件备案7件,向黄石市人民政府及大冶市人大常委会报送备案规范性文件4件。
同时,积极办理行政复议诉讼案件。据统计,截至目前,大冶市司法局今年共受理78件行政复议案件,行政首长出庭应诉率为100%。
“我们还在完善行政执法行为规范和严格履行行政执法监督职能上下大力气,全面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大冶市司法局相关负责人介绍,目前,全市22家行政执法部门在市级网站上公示本领域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在企业、商会、行业协会中设立9个行政执法监督联系点,全力打通行政执法监督向基层延伸的“最后一公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