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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买、销售冒牌汽车零部件,这两人既赔钱又获刑

发布时间:2024年07月09日17:21 来源: 湖北日报

湖北日报讯(记者汤炜玮、通讯员李雪)7月9日从武汉市检察院获悉,何某、祝某购买、销售假冒吉利公司的汽车零部件,被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既赔钱又获刑。

据了解,2023年7月5日,何某、祝某购买销售假冒吉利公司的汽车零部件,被公安机关和市场监督管理局当场查获。同年11月,案件移送至江岸区检察院审查起诉。

受案后,检察官第一时间向权利人反馈案情和案件进度,并就该案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的诉讼程序适用问题与江岸区人民法院积极沟通、协商。同时,检察官还就民事赔偿部分及时与权利人、侵权人沟通,将调解工作前置,推动双方达成民事调解协议。两名被告同意赔偿权利人损失共计人民币80万元并向权利人道歉。

2023年12月7日,刑事案件起诉至区人民法院后,检察机关同时支持权利人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案件审理期间,在前期调解的基础上,被告给付了全额赔偿金,权利人因此撤销了民事诉讼。

2024年3月6日,区人民法院采纳检察机关的量刑建议,以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分别判处何某、祝某有期徒刑十一个月至七个月不等,并处罚金人民币15万元至5万元不等。

专项工作开展以来,武汉市检察机关在突出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合同诈骗、非法经营、串通投标等一系列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的犯罪行为的同时,也兼顾法理情,依法教育引导企业规范经营。在某汽车销售公司不正当竞争行政非诉执行检察监督案中,该市检察机关通过公开听证,促成市场监管局与该公司达成执行和解,行政机关依法减免了对该公司的加处罚款,既维护了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又彰显了执法司法温度,减轻了企业经济负担。

【责任编辑:贾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