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江日报大武汉客户端7月27日讯(记者陈永权)7月26日,《市人民政府关于推进产业基金高质量发展加快现代化产业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印发,围绕“965”现代化产业体系,我市将设立武汉基金和江城基金两只政府产业基金,通过吸引社会资本打造3000亿—5000亿元母子基金集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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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江日报记者获悉,武汉基金、江城基金资金来源主要包括注入的存量基金、市财政预算资金、投控集团和金控集团自有资金等。从2024年起,市级财政每年安排不低于40亿元产业基金预算,实行竞争性分配,注入投控集团、金控集团,力争5年内市级产业基金政府出资达到500亿元以上。投控集团、金控集团分别将相应资金、股权全部注入旗下武汉产业发展基金有限公司和江城产业投资基金有限公司。
《实施意见》明确,投控集团、金控集团通过多渠道募资按照不低于1∶1比例对财政出资进行放大,做大武汉基金、江城基金规模,力争5年内我市产业基金规模达到1000亿元以上,并围绕基金投资全生命周期,吸引社会资本打造3000亿元以上母子基金集群。
《实施意见》要求,武汉基金、江城基金围绕“965”现代化产业体系,加大对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培育力度,聚焦光电子、新能源与智能网联汽车等五大优势产业和量子科技、通用人工智能等十三个领域未来产业,重点支持科技成果转化、产业创新发展、重大项目招商。其中,江城基金重点聚焦泛半导体产业领域,围绕链主企业及相关产业项目进行投资,聚芯成链,集链成群,加快打造我市泛半导体产业集群。
按照该《实施意见》,武汉基金、江城基金参与设立母子基金,出资比例上限原则上为母子基金规模的20%,在天使基金、种子基金、科技成果转化基金中的出资比例可达50%以上;直投项目出资上限为直投项目实缴资本的10%。产业基金参与设立母子基金和直投项目,出资额上限原则上为10亿元。参与设立的母子基金,应当在有限合伙协议(公司章程)中明确约定在本市投资比例,原则上不低于武汉基金、江城基金出资额的1倍;存续期原则上不超过10年。
为提升基金投资服务,我市组建武汉产业基金管理委员会,负责统筹推进产业基金投资运作,审议基金管理办法、投资矩阵图、年度投资方向、考核管理制度和尽职免责机制,财政资金竞争性分配方案、重大产业项目投资等。
据悉,该《实施意见》还对产业基金的运营模式、决策机制、监督管理、保障措施等方面作了明确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