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楚网(湖北日报网)讯(通讯员 卢文惠、向昕)近日,有顾客举报称:大冶市民李女士的网店某款白酒详情页面介绍中“是否为有机食品”栏标注为“是”,但该产品实际并无“有机标识”,不属于有机产品,要求大冶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调查其网店涉嫌虚假广告的行为。
接到举报后,大冶市场监督管理局的执法人员展开了调查。经查,被举报的违法事实确实存在,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五十五条的处罚规定,网店或将面临罚款,这让李女士很是发愁:“当时,我真的很着急,不知道该怎么办。”
不过,执法人员后续的处理让李女士颇感意外。执法人员经过认真评估后,认为该案符合“初次违法且危害后果轻微并及时改正”的情形,可积极引导当事人自我纠错、主动消除或减轻社会危害后果,遂依法作出不予立案的处理。
“鉴于你违法违规行为较轻,可以申请公益减罚,通过完成相关公益项目减轻处罚。”7月22日,在大冶市新冶大道会展中心路段违停的车主张先生,收到了交警的暖心告知。随后,经自愿申请,张先生在新冶大道矿业大厦红绿灯路口参与了文明交通执勤。
大冶市交警大队相关负责人介绍,公益减罚政策是执法温度的具体体现。交警在丰富行政惩戒内涵的同时,注入了更多人性化教育特色。违法当事人在参与公益活动的过程中主动认识到自己的错误,积极承担社会责任,有助于维护社会秩序,促进社会和谐。
近日,金湖街道综合执法中心执法人员在巡查时发现一货车车厢未密闭好,抛洒滴漏了些许渣土。货车司机对违法事实没有任何异议且希望执法人员能够快速办理,不耽误后续运输工作。鉴于此案案情简单、证据充分,考虑到货车司机认错态度良好,并主动对路面污染物进行迅速清理,执法人员快速审批,当天就完成了处罚案件的办理。
据悉,大冶市按照“繁简分流、分类处理”理念,构建符合工作实际的轻微违法案件快速处理模式,建立轻微违法案件快速办理机制,对符合事实清楚、当事人自愿认错认罚且对违法事实和法律适用没有异议的案件,结合实际情况将办理期限由90日压缩至3日内,执法效率得到了极大提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