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升学季警惕“学托”骗局! 男子诈骗22万被判刑

发布时间:2024年08月07日21:47 来源: 荆楚网 ​(湖北日报网)

荆楚网(湖北日报网)讯(通讯员 颜世艳)托关系就能择到好学校?九月正是中小学生升学择校的高峰期,一些不法分子利用家长在孩子升学时的焦虑心情和信息差进行诈骗。近日,汉阳法院审理了一起谎称花钱找关系就能办理小升初择校的诈骗案,依法判决被告人王某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并处罚金1万元。

张女士、刘女士和王某都是某小学六年级学生的家长,眼瞅着9月份要择校了,张女士和刘女士都在为孩子能否上个好学校发愁。7月初的一天,王某在家长群里发布关于小升初择校的暗示性话语,吹嘘自己的孩子曾“找关系”办理了择校。李女士和张女士看到信息,立刻联系王某,询问如何才能择到心仪的学校。

“你放心!我认识某领导,只要交钱,就能上你心仪的学校。”王某引导王女士、刘女士相信自己有能力为二人的子女办理小升初择校,并承诺办不成全额退款。王女士和刘女士信以为真,向王某分别转账10万元、12万元。收到钱后,王某立马开始“办事”,先将其好友的微信备注改为“领导”,假聊天伪造办事图片,发送给王女士和刘女士。王女士和刘女士渐渐放下心,期待孩子顺利开学。8月底,学校公布了小升初择校结果,两位女士彻底傻眼,孩子根本不在名单内。

王女士、刘女士赶紧联系王某,却发现王某像变了一个人,对她们爱答不理。经多次催要,王某仅分别退还4.5万元、2万元。王女士和刘女士十分气愤,遂报警处理。

经调查,王某根本不认识所谓的“领导”,其经营一家猪肉商店,因沉迷于赌博欠下高利贷,才想出这一办法进行诈骗,所骗取的22万元也全部挥霍。案发后,王某主动到案,并和家属退赔了全部钱款,取得了被害人谅解。

法院经审理认为,王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事实、隐瞒真相,骗取被害人财物,数额巨大,其行为已经构成了诈骗罪。综合其自首、自愿认罪认罚且全额退赔取得谅解的情形,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相关规定,法院判处王某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并处罚金1万元。

法官提醒:在孩子升学节点进行诈骗的案件并非偶发,近年来在全国各地都有出现,有些涉案数额巨大。广大家长要保持清醒头脑,依法依规办理孩子的升学和入学,增强对此类案件的防诈意识,不要跌入“学托”陷阱。


以案释法 【纠错】编辑:邱玲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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