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楚网(湖北日报网)讯(通讯员 从晓涵、张思敏)为落实省委省政府工作部署,推进大财政体系建设,创新国有“三资”盘活方式,近日,黄石市自然资源和城乡建设局印发《盘活利用资产支持大财政改革工作方案》。
《方案》指出,要全面清查土地、矿产等各类国有自然资源资产,对没有权证或权证不全的存量土地资产,按历史遗留问题完善规划用地手续,分批办理不动产登记。
积极指导国有企业参与矿业权竞买工作,强化矿产资源增储上产,推动“分散变集中、资源变资产、资产变资本”,增强地方政府和国企造血功能,提高抗风险能力。《方案》还明确了各类存量资产盘活处置方式和路径,提出了解决历史遗留问题具体措施。
《方案》要求,8月20日前清理国有自然资源资产,并定期更新资源变动情况,汇总梳理办证问题及矿业权竞买意向清单;11月30日前完善行政许可手续,按照“先易后难、先急后缓”的原则,成熟一批及时办理一批,确保存量资产办证工作有序推进
《方案》明确,12月底前对资产盘活利用工作开展情况、实施效果等进行综合评估,统计分析资产盘活利用提升的实际价值,及时总结提炼经验做法,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资产盘活利用模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