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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纪委监委:持续保持“打伞破网”强大攻势

发布时间:2024年08月30日19:42 来源: 湖北日报

湖北日报全媒记者 周寿江

8月29日,省政府新闻办公室召开新闻发布会,介绍湖北省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主要工作情况。

省纪委常委、省监委委员胡爱民介绍,2021年以来,湖北省纪检监察机关深入贯彻党中央关于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的决策部署,认真落实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和省委工作要求,始终保持严惩高压态势。全省立案查处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934人,党纪政务处分1042人,其中,厅局级干部13人,依法留置137人,移送司法机关172人。

省纪委监委以上率下,冲锋在前,带头攻大案、破要案;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尽锐出战,持续保持“打伞破网”强大攻势。先后组织查办了省公安厅刑侦总队原副总队长尤连进、胡家祥,省农信联社原党委副书记冯云乔,武汉市政协原副主席陈邂馨,武汉市公安局原副局长张荣成,武汉市城管委原主任李顺年,武汉市农商行原董事长徐小建,咸宁市原副市长肖天树,荆州市委政法委原副书记罗长喜,孝感市公安局原副局长徐同炳,恩施州公安局原副局长刘定敏,仙桃市人大常委会原副主任丁克勤等一批为黑恶势力提供非法帮助的腐败分子和“保护伞”。最近,我们对武汉、咸宁等地重点涉黑涉恶案件循线深挖,相继对武汉市人大常委会原副主任陈新垓,咸宁市公安局副局长卢卫军,咸宁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成员、执行局局长赵志刚,咸宁市税务局原副局长张伟等人采取留置措施。

扫黑除恶必须打伞破网、深挖根治。2021年以来,全省纪检监察机关重点抓了以下五个方面工作。

强化政治担当。省纪委常委会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扫黑除恶斗争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把常态化“打伞破网”作为践行“两个维护”的实际行动,作为正风肃纪反腐的重要任务来抓。省纪委监委主要负责同志带头主抓,具体谋划、定期调度重点工作,直接指挥查办重要“保护伞”,班子成员人人领办重点案件,强力推进“打伞破网”。省纪委监委完善了常态化“打伞破网”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市、县纪委监委对标对表,加强组织领导,推动常态化“打伞破网”深入开展。

强化深挖彻查。省纪委监委出台问题线索双向移送工作办法,对常态化以来侦办的黑恶案件逐一筛查分析、全面回溯核查,推动武汉、黄冈、恩施、荆州、潜江等地深挖一批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案件。对武汉市“8.5”专案提级阅卷筛查,省、市联动集中攻坚,推动查处问责涉案公职人员75人,武汉市政协原副主席陈邂馨、武汉市土地交易中心原副主任舒福海、武汉市洪山区原青菱乡副乡长李大平等9人被采取留置措施。

强化要案攻坚。紧盯群众反映强烈的涉黑涉恶问题背后的腐败和“保护伞”,采取提级查办、异地办案等方式,合力攻坚。建立纪检监察机关与公安机关“双专班”办案模式,集中力量打“歼灭战”。武汉市黄某某、咸宁市肖某某、仙桃市龙某某等在当地“关系网”盘根错节,省纪委监委果断将其异地留置,组织6市纪委监委集中攻坚,取得突破性进展,相继对武汉市东湖风景区党工委原副书记陈建新、咸宁市公安局副局长卢卫军、仙桃市委政法委原副书记贺国华等42人采取留置措施。孝感市邱某团伙被抓获后,省纪委监委及时组织荆州、孝感市纪委监委同步介入,立案查处36人,其中8人被采取留置措施。

强化监督推动。省纪委监委对重点线索和案件建立台账,实行清单管理,定期调度督办。对有黑不打、有恶不除、有“伞”不挖、黑大“伞”小,以及在常态化扫黑除恶中不担当、不作为的,严肃问责。2021年以来,全省纪检监察机关共问责相关人员576人,其中党纪政务处分387人,组织处理189人。

强化以案促治。省纪委监委筛选15个典型案例制作《将惩腐打伞进行到底》专题警示教育片,用身边案警醒身边人。深入剖析案件暴露的突出问题,督促案发单位整改整治。全省制发纪检监察建议书230份,追踪整改问题268个,推动深入治理行业乱象。

当前,全省纪检监察机关正在按照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部署,深入开展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我们把扫黑除恶作为集中整治的重点任务,以超常规举措纵深推进,用“打伞破网”的实际成效,不断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责任编辑:周晓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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