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楚网(湖北日报网)讯(记者 田城 通讯员 刘强 易相志)10月19日,黄石市“新闻发布到基层”活动走进阳新县,聚焦该县人社部门优化营商环境领域,深入解读该县人社政策,回应企业和群众关切,进一步推动阳新县营商环境持续优化。
国家最新颁布的延迟退休政策在阳新县如何落地?这是广大阳新群众关注的热点问题之一。
阳新县养老保险事业服务中心待遇审核股股长刘亚妮就此问题做了详细解答。
回应群众关切的延迟退休政策落地情况。 通讯员 黄健 供图
她说,2024年9月13日,第十四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通过《国务院关于渐进式延迟法定退休年龄的办法》,自2025年1月1日起,男职工和原法定退休年龄为55周岁的女职工,法定退休年龄每4个月延迟1个月,分别逐步延迟至63周岁和58周岁。
原法定退休年龄为50周岁的女职工,法定退休年龄每2个月延迟1个月,逐步延迟至55周岁。
从2030年1月1日起,将职工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最低缴费年限由十五年逐步提高至二十年,每年提高六个月。职工达到法定退休年龄但不满最低缴费年限的,可以按照规定通过延长缴费或者一次性缴费的办法达到最低缴费年限,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
据其介绍,延迟法定退休年龄不是“一刀切”。在阳新县将突出“弹性实施”,具体为:
职工达到最低缴费年限,可以自愿选择弹性提前退休,提前时间最长不超过3年,且退休年龄不得低于女职工五十周岁、五十五周岁及男职工六十周岁的原法定退休年龄。
养老金的高低取决于本人养老保险缴费基数、本人养老保险缴费年限、退休时上年度黄石市在岗职工平均工资。
“简单来说,就是多缴多得,长缴多得。养老保险缴费基数越高养老金越高。缴费年限越长养老金越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