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楚网(湖北日报网)讯(记者 田城 通讯员 刘强 易相志)10月19日,黄石市“新闻发布到基层”活动走进阳新县,聚焦该县人社部门优化营商环境领域,深入解读该县人社政策,回应企业和群众关切,进一步推动阳新县营商环境持续优化。
当天的新闻发布会现场,该县人社部门相关业务科室对现场对群众关切的问题提问,进行了一一回应。
新闻发布会现场。 通讯员 黄健 供图
新闻发布会将话筒递到群众手里。 通讯员 黄健 供图
在征地农民养老保险享受方面,阳新县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服务中心副主任明廷华介绍,阳新县人民政府为被征地农民给予一次性养老保险补偿,其全额补偿标准按照不低于被征地时黄石市上年度农村居民年人均可支配收入的 3 倍确定。对被征地时 60 周岁以上人员,按照一次性养老保险补偿标准给予全额补偿;对被征地时 60 周岁以下人员,年龄每降低 1 岁,补偿标准按全额补偿的1%递减。
根据湖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文件精神,被征地时已年满60周岁的人员,在已享受原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的基础上,根据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补偿资金情况,加发个人账户养老金。
新闻发布会现场,阳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劳动关系股负责人周平福详细介绍带薪年休假政策,阳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工伤保险股负责人李少武详细介绍了工伤认定申请相关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