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对《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普及法(修订草案)》进行了首次审议。这是该法自设立以来,22年首次修订。目前修订草案内容已公开征求意见,此次修订有哪些新内容?
此次修订是科学技术普及法自2002年公布施行以来的首次修订。修订草案聚焦科普发展中的突出问题优化完善。
新增“科普活动”和“科普人员”两章,从现行的6章34条增加到8章60条,主要包括明确科普的总体要求和目标方向、强化科普社会责任、促进科普活动、加强科普队伍建设、强化保障措施等内容。
中国科普研究所所长 研究员 王挺:这次修法是通过法律的调整,把我们目前在实践中已经形成一些好的科普工作的经验做法,包括一些政策,能够固化上升为新的法律规范,以此来保证我们科普工作的高质量发展。比如说,在这次修法当中为科普人员单独设章,对于科普人员提出了一系列的国家加强培训,这里面也包括对科普人员在职称评审方面,为他的职业发展打开通道,也让他们能够获得认可。
新增“科普活动”专章,明确国家支持科普产品和服务研究开发,发展科普产业,推动科普公共服务市场化,鼓励兴办科普企业,促进科普与文化、旅游、体育、卫生健康、农业、生态环保等产业融合发展。
现行科学技术普及法颁布以来,对促进科学技术普及、提高公民科学文化素质、推动创新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我国公民具备科学素质的比例从2001年的1.44%提升至2023年的14.14%。新修订的科学技术普及法在科普形式和传播对象上也充分考虑了满足当下需求。
中国科普研究所所长 研究员 王挺:这次在修法当中就规定了国家要实施全民科学素质行动,制定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规划,要引导公民培养科学思维,树立科学的世界观和方法论,养成文明、健康、绿色、环保的科学生活方式,提高劳动、生产、创新和创造的技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