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楚网(湖北日报网)讯(记者张扬 通讯员陆明)11月11日,第三届长江大保护司法论坛组委会第二次会议在湖北高院顺利召开。据悉,本次司法论坛将于11月23日至24日在武汉东湖宾馆举办。
会上,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长江海商法学会、武汉大学法学院、华中科技大学法学院、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学院五家主办单位,研究审议了《第三届长江大保护司法论坛嘉宾名单(建议稿)》《第三届长江大保护司法论坛实施方案(建议稿)》,围绕论坛最新进展情况进行了研讨交流,并对论坛筹备工作提出了意见和建议。
据介绍,长江大保护司法论坛已成功举办两届,产生了一批卓有成效、有助于推动长江司法保护的理论成果,形成了广泛的社会影响,受到了最高人民法院、湖北省委的充分肯定,也引起了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和好评。
第三届长江大保护司法论坛为期一天半,论坛邀请了最高人民法院、长江流域沿线法院、检察院有关领导,高等院校及科研机构专家学者,相关司法行政部门、企业代表、律师代表等领域的专家学者和相关领导,将围绕长江大保护开展深入探讨、集智共商、交流共享。
本次论坛议程设置丰富多元、形式开放创新,将设专家主旨演讲、分论坛交流和论坛成果集中展示等板块,重点围绕长江大保护的法治实践、环境法学未来发展、《长江保护法》实施中的具体问题等议题,通过线上线下形式广邀国内外环境资源领域知名专家学者、相关实务界代表、优秀论文作者碰撞思想火花,共话长江司法保护新未来。
组委会表示,将致力于打造常态化、国际化的长江大保护司法论坛,产出拳头产品、形成品牌效应,进行深度交流,让更多的青年学者关注环境资源保护,让更多的年轻法官参与课题研究,让长江大保护司法论坛成为长江流域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和长江流域治理现代化提供最新理论成果支撑与实践智慧保障的平台载体,共同谋划长江司法保护未来发展新路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