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楚网(湖北日报网)讯(通讯员 谢林子)“朋友向银行借贷,我居住的房屋成了抵押物,还要承担担保责任”郭某、余某为解决“烦心事”向相关银行、行政机关多次反映无果,遂先后提起多次关联诉讼,历经数年未能解决。
不动产登记关乎千家万户,民生福祉。郭某、余某与某行政单位、某商业银行的房产登记“烦心事”,近期由洪湖市人民法院运用行政争议化解机制实质化解,并以此为契机形成同类问题解纷路径。
探知诉讼意图
原告诉称,被告对原告和第三人共同提交的不动产抵押注销登记申请不予受理没有法律依据,要求被告履行其法定职责。洪湖法院从行政案件以及前诉民事纠纷产生的根源出发,结合案件的事实背景和查阅前诉案件,探知到案件背后深层次的利益关系,并通过多次深入沟通,了解到当事人及其代理人的真实诉求,遂将案件转入本院“行政争议化解工作室”处理。
府院联动合力化解
聚焦原告实质诉求,依托行政争议化解工作室,发挥党委的领导、监督、指导、协调作用,召集相关银行、行政单位及原告代理人联席座谈,市委政法委、市人民法院、市司法局主管领导出席会议,为行政相对人和行政机关提供协商对话的机会,全面了解双方当事人的诉求和关切,耐心听取双方意见,并认真分析了争议焦点,引导双方在自愿基础上进入协商程序,在法律框架内寻求最佳方案并予以施行,原告以纠纷得到实质解决为由撤诉,多年纠纷“一朝得解”。
发挥“支点”效应
延伸审判职能,向行政机关发送“司法建议书”,以此为“支点”,促使行政机关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问题的能力,助力其加强源头治理。
洪湖法院将继续解锁“枫桥经验”,立足审判职能,抓前端、治未病,探索和优化实质性化解纠纷路径,践行“如我在诉”理念,更好为民司法、实质解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