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楚网(湖北日报网)讯(通讯员 李慧敏)11月19日,荆门市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召开新闻发布会,会上通报了荆门市常态化扫黑除恶斗争工作情况。
新闻发布会现场。通讯员 供图
2021年以来,荆门市共打掉黑社会性质组织1个,恶势力犯罪组织9个,破获案件200起,抓获目标逃犯28人。批捕涉黑恶犯罪案件10件、49人。起诉涉黑恶案件10件、73人,一审审结涉黑恶案件12件、116人,二审审结涉黑恶案件3件、44人,全市法院执行涉黑恶财产案件10件,黑财执行到位6432万元。全市纪检监察机关对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问题共处理83人,其中,党纪政务处分42人,组织处理41人;采取留置措施2人;移送司法机关处理7人。今年上半年,全省群众安全感满意度测评中,荆门市群众安全感排名全省第一,扫黑除恶成效评价排名全省第二。
荆门市公安局:发挥“主力军”“尖刀队”作用
2021年以来,荆门全市公安机关充分发挥“主力军”“尖刀队”作用。截至目前,共打掉涉黑组织1个、涉恶集团4个、恶势力组织5个,抓获犯罪嫌疑人92人,破获刑事案件200起,追抓“漏网之鱼”目标逃犯28人,查扣涉黑恶资产874万元,向各级纪委监委移送保护伞线索208条。
荆门公安坚决扛起常态化扫黑除恶政治责任,以实绩实效捍卫“两个确立”、践行“两个维护”。一是高站位强化组织领导。明确组织架构、职责分工,并将学习贯彻《反有组织犯罪法》纳入市局党委中心组年度学习计划。二是市县一体全域作战。将常态化扫黑除恶、“雷火”“夏季行动”等工作纳入办公会固定议题。三是纪法一体“打伞破网”。
坚持有案必查,集群攻坚打好围剿之战。一是抽丝剥茧办大案。以“情指行”一体化中心为牵引、大数据中心为总支撑,探索建立“专业+机制+大数据”新型警务运行模式,先后办结上级督办转办线索216条,查实成案85条。二是旧案回溯清积案。深化队伍教育整顿,开展黑恶案件“回头看”、查否线索“大起底”、十类案件“再抽丝”,清案情、查案卷、攻案件,共起底复核黑恶线索193条、十类案件121起,转化黑恶案件战果3起。三是区域联动攻专案。省市一体、内外协同、区域联动,落实省厅指定管辖案件“一把手”包保措施。
荆门市中级人民法院:推动常态化扫黑除恶工作向纵深发展
自常态化扫黑除恶工作开展以来,荆门两级法院坚持办案攻坚与“打财断血”、综合治理同向发力,积极参与重点行业领域整治,不断推动常态化扫黑除恶工作向纵深发展。截至2024年9月底,全市法院一审审结涉黑涉恶案件12件116人,二审审结涉黑涉恶案件3件44人,全市法院执行涉黑涉恶财产案件10件,“黑财”执行到位6432余万元。
强化政治统领,狠抓责任担当
一是坚持党的绝对领导。始终在市委统一领导,市人大、市政协监督支持下积极开展常态化扫黑除恶工作。二是坚持压实领导责任。中院党组每年定期召开专题会议,明确年度工作要点,将扫黑除恶工作作为首要政治任务抓早抓紧、抓好抓实。三是坚持专班专项督导。组织专班对全市法院常态化扫黑除恶工作进行专项督导,逐案开展法律指导,充分保证案件审理质量。
强化克难攻坚,狠抓办案质效
一是完善审判机制。进一步落实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要求,推进认罪认罚从宽制度,为案件审理提供有力指引。二是严格依法审判。始终坚持证据裁判、罪刑法定等法律原则,严守法治底线,恪守程序公正,坚决保障控辩双方诉讼权利,妥善把握法律适用,确保案件质效。三是狠抓“打财断血”。严格依据财产处置工作操作规程,发扬黑财执行“荆门模式”优势,强化与公安、检察、国资、财政等多部门协作,组建“大执行”平台,形成“打财断血”的强大合力。
强化延伸治理,狠抓常治长效
一是积极用好司法建议。制定《关于加强和规范常态化扫黑除恶司法建议工作的意见》,主动延伸审判职能,积极参与行业领域整治。二是扎实开展专项治理。依法开展从严从快惩处涉校园安全、侵犯未成年人合法权益、非法催收、电信诈骗及关联犯罪等违法犯罪行为专项行动,配合相关部门开展黄赌毒、涉众型经济犯罪等违法犯罪行为专项整治,及时启动教育、医疗、金融放贷、市场流通新四大行业领域整治。三是做好线索排查移送。严格落实“两个一律”“一案三查”要求,认真执行签字背书和“保护伞”情况“零报告”制度,深挖“保护伞”“关系网”“漏罪”线索。2021年以来,共向市纪委监委移送问题线索23条,向市公安局移送违法犯罪线索5条。
荆门市人民检察院: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
荆门市检察机关在常态化扫黑除恶斗争中,全力“打伞破网”“打财断血”,推动重点行业领域集中治理向纵深发展,有力巩固拓展专项斗争成果,共批准逮捕黑恶案件14件60人,起诉16件86人。
“是黑恶一个不漏、不是黑恶一个不凑”,始终守牢法治原则、切实提升办案质效。荆门市检察机关对案件批捕、起诉、出庭等各环节依法严格把关,坚持罪刑法定、证据裁判原则,确保办案质量。协同公安机关全力追捕“漏网之鱼”,把彻底肃清黑恶势力作为重中之重,共追捕追诉7件10人。
办案中严格落实“两个一律”“一案三查”等要求,切实强化“打伞破网”“打财断血”。持续加强线索移送,及时向纪检监察机关和检察侦查部门移送“保护伞”线索36件。依法履行检察侦查职能,立案侦办司法工作人员渎职案件2件2人。会同其他政法部门共同开展“黑财”联合处置行动,加强财产刑刑罚执行监督,充分发挥罚金刑作用,提出财产刑量刑建议24份,依法追缴违法所得,涉及罚金刑24人共计336.81万元,判决追缴违法所得1.1亿余元,已经执行到位6432万元,有力摧毁了黑恶势力经济基础。
“办理一案,治理一片。”常态化扫黑除恶斗争中,荆门市检察机关坚持打早打小,源头预防,持续巩固深化治理成效,深入排查行业管理部门漏洞,有针对性地制发高质量检察建议10件,提出相关整改问题47项,并加强跟踪督办,整改回复率100%。不断深化《反有组织犯罪法》宣传。组织开展宣讲活动43场8700余人次,发放宣传资料5万余份,张贴宣传标语30余条。
荆门市纪委监委:有腐必查、有伞必打、有网必破
自扫黑除恶常态化以来,荆门市纪委监委以“零容忍”的态度有腐必查、有伞必打、有网必破,全市纪检监察机关共查处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83人,其中党纪政务处分42人,组织处理41人;采取留置措施2人;移送司法机关处理7人,严肃查办了原市农村综合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何某,钟祥市公安局原党组成员、副局长王某某等人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案件。主要做了以下几方面工作:
强化政治担当,锁紧责任链条。坚决把常态化“打伞破网”作为拥护“两个确立”、做到“两个维护”的具体行动,将涉黑涉恶腐败问题作为政治监督、常规巡察、日常执纪监督的重点内容“四责并抓”。
坚持扩线拓源,确保应查尽查。紧盯问题线索这个关键环节,聚焦重点部门、重点领域、重点行业,督促政法、信访及八个行业领域主管部门常态化开展线索摸排,并结合优化营商环境、整治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等工作,充分运用线索举报平台,拓展涉黑涉恶腐败问题线索来源。对常态化以来摸排的133条问题线索全部实行台账式清单化管理,确保应查尽查;对社会影响大、反映问题清晰的线索,优先查办、集中攻坚,确保线索有效转化成案。
化联动协作,凝聚工作合力。与政法机关、相关职能部门加强协调联动,不断健全完善问题线索双向移送、签字背书、包案督导、办案协作、提级查办等工作机制。落实“双专班”办案模式,对公安机关已在侦办、检察院已在起诉、法院正在审判的案件中,凡涉及的党员干部、公职人员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情况,共同研判,深挖彻查,始终保持立体作战的高压态势,确保扫黑除恶与惩腐、挖“伞”同步进行、一体推进。
推动系统施治,促进长效常治。持续做好案件查办“后半篇文章”,注重从典型案件中查找监督的盲点、薄弱的环节、制度的漏洞,向案发单位制发纪检监察建议书,推动相关部门堵塞制度漏洞、补齐监管短板。结合党纪学习教育、党风廉政建设宣教月等活动,采取召开警示教育会、观看警示教育片等形式,不断扩大警示教育覆盖面。
荆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五坚持五强化”推进常态化扫黑除恶斗争
自常态化扫黑除恶斗争开展以来,荆门市市场监管系统采取“五坚持五强化”措施,严厉打击市场流通领域违法违规行为,推进常态化扫黑除恶斗争向纵深发展。
坚持高位推动,强化责任落实。全市市场监管部门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加强组织领导,把常态化扫黑除恶斗争作为“一把手”工程,纳入市场监管年度重点工作,精心谋划,统筹推进,确保全市系统扫黑除恶工作始终与省、市保持同一频率。
坚持全面排查,强化源头治理。对市场流通领域欺行霸市、强买强卖、制假售假、不正当竞争等破坏正常经营秩序的行业乱象进行深入摸排,2021年以来,全市系统累计出动执法人员5.36万人次,检查经营主体12.49万户次,处理投诉举报2.61万件,移送公安部门线索93条。
坚持靶向发力,强化重拳打击。聚焦民生关注、热点问题,开展食品药品、特种设备、产品质量、“铁拳”行动等各类专项整治,累计查处违法案件8379件,曝光典型案例200余件,受到社会广泛关注。其中,2021年,在转供电专项整治中,立案查处23件,督促退还多收价款365万余元。
坚持部门协作,强化联合惩戒。落实“打财断血”协作机制,深化与公安、法院、检察院等部门联动,协助调取企业登记注册信息6200余次,配合省内外司法机关实施冻结股权400余件,冻结股权价值67亿余元;开展联合惩戒,处理涉案空壳公司138家,其中吊销营业执照64家,撤销登记40家,注销6家,列入经营异常名录28家。
坚持广泛宣传,强化社会共治。利用消费者权益保护日、食品安全周、安全生产月、全国法制宣传日等时间节点,推进常态化扫黑除恶斗争宣传进企业、进市场、进社区,累计开展活动300余次,发布推文400余篇,发放资料5.5万余份,构建起社会关心、支持、参与市场监管的共治新格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