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日报讯(通讯员谭盈)近日,由武汉东湖高新区法院审结的一起行政公益诉讼案件最终裁定进行生态补绿,这是该区域法检联动保护生态的一个生动缩影。
2023年7月,检察机关在履职过程中发现某公益性公墓扩建项目以南有一处林地被占用,现场大面积树木被砍伐,并堆放大量建筑垃圾。昔日茂密的树林、植被,原地消失,变成黄土裸露、堆放垃圾的建筑垃圾的分拣场。
检察机关当即向街道提出检察建议,建议其对相关责任人员占林毁林问题履行监管职责,依法查处、督促整改。
街道经调查后对违法行为人作出处罚决定,限期补种树苗,恢复毁林地原状,但违法行为人仅缴纳了罚款,未对被毁林地进行补植、恢复原状,街道亦未催告履行,未依法采取代履行措施,导致补植决定未依法得到执行,生态环境迟迟未能有效修复,公共利益持续处于受损状态,检察机关遂依法向东湖高新区法院提起行政公益诉讼。
案件受理后,东湖高新区法院高度重视,秉承“生态修复优先”的司法理念,合议庭多次向检察机关、案涉行政机关调查了解情况,并前往现场勘察,核实情况后,督促行政机关积极履行监管责任,责令违法行为人立即整改。
诉讼过程中,行政相对人在取得案涉地块的合法林地使用手续后,于11月3日完成的异地补植工作通过了区城管局的技术验收。
11月8日,合议庭前往毁损地点及异地补植复绿现场进行勘验。经勘验,毁损地点已作为建筑垃圾分拣用地,建筑垃圾有序堆放;异地补植复绿现场土地平整并种植苗木、苗木下土壤湿润,带土补植栾树520株。
“目前已经完成了补植工作,下一步,我们会督促责任人员进一步开展苗木管护工作,确保林木成活率达到85%以上。”街道人员现场介绍道。
这起案件是行政执法事项赋权街道之后东湖高新区法院审结的首起以裁定终结诉讼的行政公益诉讼案件,也是法检联动守护“绿色家底”的有益探索。
“面对占林毁林行为,绝不是一罚了之,也不是一判了之,更重要的是修复优先、还绿于民。”
下一步,东湖高新区法院将坚持能动履职,秉持恢复性司法理念,持续跟进整改成效,确保生态恢复效果,守护珍贵的“绿色家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