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楚网(湖北日报网)讯(通讯员 曾甜甜、柯美中)初入社会的大学生入职电诈公司造成一定社会后果,该怎么判?湖北省人大代表杨涛向阳新检察机关提出代表建议后,该院作出“法定不起诉”的决定。
12月1日,杨涛一口气用了三个“没想到”,表达了对办案检察官的肯定。
他是大冶有色阳新弘盛铜业有限公司电解片区机组班班长,也是省人大代表。“没想到检察院这么快就将我的建议专门书面答复,没想到答复函这么详实,没想到里面提出的解决措施这么务实管用!”杨涛说。
阳新检察部门到企业送上书面回复。 通讯员 供图
2022年4月至8月间,刚大学毕业的杨某洪、周某汐等五人被雇请为某公司员工,从事美工、前台和客服等工作。
该公司老板李某才、繁某武等人(均另案处理)所开发的炒股软件实际用于实施电信诈骗。期间,杨某洪、周某汐等五人参与工作三个月至一年不等,获利1.1364万元至3.12万元不等。
案发后,五人均主动退出全部违法所得。
在检察机关一次上门走访中,得知此事的杨涛提出了“对大学生在兼职中因被骗从事网络诈骗行为是否可依法从轻处理”等意见建议。
他说,不少未成年人、在校学生因社会经验不足、法律意识淡薄,经不住诱惑、拉拢而陷入犯罪泥潭。
“培养一个大学生不容易,却成为犯罪分子实施诈骗行为的工具人,这种现象需要检察机关持续关注,并得到合理治理。”
“人大代表的监督对于检察机关提升司法水平具有十分重要意义,接受人大代表监督,点对点答复、实打实解决,让代表心中的‘没想到’变成眼中的‘能看到’,推动代表意见建议办理上水平、有质量。”阳新县检察院副检察长贾健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