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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兜牢民生保障底线 筑牢百姓幸福之基

发布时间:2024年12月17日10:48 来源: 云南日报

“有一种叫云南的生活·爱在七彩云岭”云南省第一届集体婚礼系列活动举行。本报记者 陈飞 摄 昭通市民政部门工作人员帮助困难群众入住敬老院。供图 昭通市民政助理员定期走访探视留守儿童。供图 玉溪市老年公寓护理员对老人开展日常照护。供图 工作人员开展“红峨线”行政区域界线联合实地踏勘。 供图

暖心——家门口的养老服务中心建起来,老年幸福食堂的饭菜营养实惠,还对老年人实行补贴价,居家养老更便利。孤儿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生活、教育等保障措施不断完善,有力促进儿童健康成长。

贴心——让数据多跑路,让群众少跑腿。困难群众可以在居住地就近就便申办救助,残疾人两项补贴实现“跨省通办”,内地居民结(离)婚登记实现“全省通办”。

安心——低收入人群纳入动态监测、获得常态化救助帮扶,全省保障低保对象269.18万人,城乡低保标准逐年提高……

民生无小事,枝叶总关情。第二十次全省民政会议召开的5年来,群众通过身边的一件件民生实事,感受到民政事业发展的温度,体会到党和政府的关怀和温暖。

这5年,全省民政系统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政工作的重要论述和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落实省委、省政府工作要求,聚焦脱贫攻坚、聚焦特殊群体、聚焦群众关切,扎实履行基本民生保障、基层社会治理、基本社会服务等职责,全面深化改革,全力推动保民生、兜底线、优服务、促发展,全省民政事业取得新成效、实现新发展,有力服务全省经济社会发展大局,进一步提升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兜牢底线 精准救助解决困难群众急难愁盼

“谢谢你们的帮助,每周都有工作人员上门服务,我和母亲病情都有好转。”近日,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勐腊县勐腊镇曼纳伞村委会曼岗小组低保户董真红对前来走访的民政工作人员表达感谢。

董真红的父亲视力残疾,他和母亲均因脑梗瘫痪在床,家中还有两个孩子在读书,只能靠妻子一个人照顾。今年西双版纳州民政局实施社会救助“物质+服务”试点工作后,勐腊县民政局除了为他发放低保金,还引入第三方服务机构,每周上门为他的母亲提供助浴服务。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医生上门为董真红和母亲开展针灸、火罐、推拿等康复理疗。如今,董真红能够下床行走,母亲能自己坐立,生活逐渐往好的方向发展。

一个小故事折射出社会救助工作的大变化。近年来,云南省民政部门把困难群众基本生活和衣食冷暖记在心头,进一步健全分层分类的社会救助体系,建立了以基本生活救助、专项社会救助、急难社会救助为主体,社会力量参与为补充的分层分类、城乡统筹、综合高效的社会救助体系。

救助更有力度。这5年,全省民政部门圆满完成脱贫攻坚兜底保障任务,全省实现农村低保与扶贫开发政策有效衔接,把符合条件的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全部纳入低保、特困供养范围,应保尽保、应纳尽纳,并保持过渡期社会救助兜底保障政策总体稳定。目前,全省认定低收入人口355.6万人,保障低保对象266.09万人。城乡低保标准连年提高,目前城市低保标准提高到每人每年8820元,农村低保提高到每人每年6400元,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标准提高到每人每年11472元。全省还实现了低保、特困供养、临时救助居住地申请办理。

救助更有温度。2023年,省民政厅在全省21个县(市、区)开展社会救助“物质+服务”改革创新试点工作,对符合条件的困难群众,在提供救助资金等物质救助的基础上,探索开展照料护理、康复训练、心理疏导、资源链接等服务。同时,统筹政府职能部门、群团组织、社会组织、社工志愿者等力量,推进社会救助项目化多元化发展,由单一物质救助转向“物质+服务”综合救助,在试点基础上这一模式逐渐在全省推广开来。全省救助管理站持续推行真心、倾心、精心、贴心、舒心“五心”服务理念,打造救助管理站“爱心驿站”服务品牌,让临时遇困人员切实感受到尊重和温暖。

救助更加精准。民政部门与18个部门实现数据共享,严格核对新申请对象家庭经济状况。全省统一按月通过“一卡通”平台发放低保金并短信告知结果,同时推广使用线上平台“掌上办、指尖办”。全省实现低保、特困供养、临时救助居住地申请办理。

留守儿童、困境儿童关爱保护更加有力。近年来,云南省儿童福利基本生活保障对象从孤儿拓展到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并多次提高保障标准。2024年7月,集中养育儿童、散居孤儿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基本生活保障省级指导标准提升至每人每月2000元和1350元。云南省实施助学工程,对符合条件的孤儿给予每人每学年1万元资助,对符合条件的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一次性给予2000元资助,促进更多孤儿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成长成才。全面完成儿童福利机构优化提质,全省47家儿童福利院优化为20家,开展儿童福利机构“精准化管理 精细化服务”质量提升行动,确定5家为分类集中养育机构。制定儿童福利机构养育孤儿成年后安置保障措施,促进孤儿更好融入社会。制定流动儿童在居住地享有关爱服务基础清单,促进流动儿童均等享有高质量权益保障和关爱服务。省民政厅等15部门联合开展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关爱服务质量提升三年行动,多措并举提升关爱服务水平。目前,全省配备儿童主任1.5万余名,实现村(社区)全覆盖,常态化开展留守儿童关爱探访。

5年来,云南省持续提高两项补贴标准,并建立补贴标准动态调整机制,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标准提高到每月90元/人,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一级标准提高到每月100元/人,二级标准提高到每月90元/人,惠及困难残疾人56万人、重度残疾人48万人。全省90%以上的县(市、区)开展精准康复服务。民政部门还积极推进精神卫生福利机构联合体建设,构建省—区域中心—州(市)—县(市、区)—社区(村)五级协作体系,建立健全发现预防、救治救助、康复回归全链条工作机制,不断扩大精神卫生福利服务供给。

扩大供给 多样化服务让老人晚年幸福成色更足

幸福的晚年是什么样的?

对于大理白族自治州南涧彝族自治县拥翠乡安立村委会的69岁的阿增信来说,就是每天可以去村里的“瓦车幸福小院”吃午饭、晚饭。“儿女不在身边,我和老伴每天都来这里吃饭,每餐3元钱,四菜一汤,大家在一起也热闹。”

对于入住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开远市凤凰谷生命养护中心的蒋大爷来说,是每天都有医护人员贴心照料。“医护人员定时对我们的健康指标进行跟踪检查,生活上更是嘘寒问暖。”

对于从武汉来云南旅居养老的退休职工吕尉来说,是每年冬天、夏天到云南昆明、弥勒、腾冲等地的康养机构住上一段时间。她说:“云南最吸引我的是舒适的气候,还有淳朴的民风和多元的少数民族文化。”

吃、住、医、游……安享晚年,不同老人有不同需求,都要满足。

5年来,云南省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逐步构建起居家养老与社区养老、机构养老相协调,医养与康养相结合的养老服务体系,服务对象和服务内容从针对特殊困难老年人的补缺型福利服务转向面向全体老年人多层次、多样化的养老服务,着力推动“老有所养”到“老有善养”。

省政府连续13年将养老服务设施建设列为民生实事项目。2019年以来,省级共投入资金37亿元,优化养老服务供给。2020年起,省级每年安排1.55亿元重点用于扶持社会力量参与养老服务发展。目前,全省建设养老服务设施14575个,实现每个县(市、区)建有一所县级失能特困供养服务机构,社区养老服务设施覆盖率88.7%,运营老年幸福食堂709家,完成6.3万户困难老年人家庭居家适老化改造。近年来,云南省还为80周岁以上老年人发放高龄津贴,惠及102万名老年人;建立经济困难老年人服务补贴和特困老年人护理补贴制度,惠及23万名老年人。

依托丰富的旅游康养资源,省民政厅与广东、山西、宁夏等13个省(区)的民政厅签订合作协议,将全省符合条件的养老机构纳入14省(区)旅居养老合作框架支持范围,开发4条旅居养老线路,推出大理太保家园、朋阳老年公寓、开远凤凰谷生命养护中心、丽江甘美安养中心等50多家高品质旅居养老服务机构,“七彩云南·养老福地”美名远播,为“有一种叫云南的生活”注入新内涵。

为了让养老更安心、更放心,省民政厅联合有关部门连续4年实施养老院服务质量建设专项行动、民办养老机构消防安全达标提升行动,投入6.63亿元,完成1.08万个隐患点的整治。实施养老服务市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管理制度,集中开展养老服务领域非法集资专项整治行动和打击整治养老服务诈骗专项行动,切实守护老年人的“养老钱”“救命钱”。

今年以来,省民政厅调整组建新一届省老龄委,成立云南现代老龄事业发展研究院、云南省老龄协会,更好地发挥统筹协调作用,推动全省老龄工作规范有序开展,提升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政策研究水平,为老龄事业健康发展提供了有力支撑。

凝心聚力 引导社会组织在服务发展中担当作为

社会组织是中国式现代化建设的一支重要力量。过去5年,是云南省社会组织领域深化改革、健康有序发展的5年,更是社会组织在基层治理和服务社会中大展拳脚、成效显著的5年。

省民政厅坚持培育和管理两手抓,将社会组织党建与登记、章程核准、年检、抽查、评估、培训同步推进,实现党组织应建尽建、“党建入章”应入尽入、党建指导员应派尽派。持续推进社会组织监管机制和监管政策体系建设,深入开展打击整治非法社会组织、清理整治行业协会商会违规收费等专项行动,累计为企业减负2.3亿元,持续净化优化发展环境。制定政府购买服务支持社会组织培育发展实施意见,实施培育社区社会组织三年行动,培育壮大社会组织,引导其服务发展大局。

服务高质量发展见行动。实施行业协会商会服务高质量发展专项行动,全省行业协会商会先后制定标准242件、行业自律制度1108项,发布行业自律宣言和倡议1255项,举办各类交易会等活动111场次,帮助各地推进招商引资项目落地131个。

参与乡村振兴有分量。全省社会组织共筹集13亿元投入脱贫攻坚和乡村振兴,230个社会组织与129个县(市、区)结对帮扶。他们广泛链接资源,在产业就业、消费帮扶、技能培训、数字乡村、人居环境整治、慈善公益、文旅融合等领域实施帮扶项目,为云南乡村振兴赋能。

服务就业创业添光彩。2023年以来,省民政厅联合省教育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连续举办4场社会组织专场招聘会,1097家社会组织及会员单位现场提供岗位18076个,助力高校毕业生就业。

慈善事业是社会文明进步的重要标志。这5年,云南省不断健全完善慈善事业政策体系,积极培育扶持慈善力量,切实加强慈善活动规范管理、深入普及慈善文化,广大慈善组织和慈善参与者聚焦脱贫攻坚、乡村振兴、疫情防控、基层社会治理等,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推动全省慈善事业迈上了新台阶,据不完全统计,累计募集资金超过100亿元。

坚持一手抓培育发展,一手抓规范管理,省、州(市)、县(市、区)三级慈善会实现全覆盖,目前全省共有慈善组织246家。2023年组织开展了首届“云岭慈善奖”评选表彰活动,每年组织开展“中华慈善日”系列宣传活动,积极宣传普及慈善法、大力弘扬慈善文化,坚持守正创新,探索建设慈善街区、慈善广场、慈善公园、慈善驿站等慈善阵地,设立社区慈善基金。倡导从商向善、以善促商,动员有意愿有能力的企业、社会组织和个人积极参与公益慈善事业,开展消费捐、运动捐、让利捐等,在潜移默化中培育公众慈善意识,实现物质和精神的双富裕。 积极发展慈善信托,备案21单354万元。认真实施“阳光慈善”工程,加强慈善事业规范管理,着力提升公益慈善活动透明度和公信力。2019年以来,全省销售福利彩票420.81亿元,筹集福彩公益金138.19亿元,为云南福利事业发展提供了有力支持。

改革创新 做实公共服务擦亮为民爱民底色

今年七夕节当天,“有一种叫云南的生活·爱在七彩云岭”云南省第一届集体婚礼系列活动在16个州(市)129个县(市、区)的“公园式”婚姻登记点同步举行,全省1409对新人在云岭美景中喜结连理。虽然适逢周末,民政局的工作人员依然坚持“为爱加班”,组织举办集体颁证、集体宣誓、传统婚俗体验、手写寄语、家风故事分享等活动,倡导文明婚俗礼仪、文明婚姻价值观,受到了广大新人及家属点赞。

婚丧嫁娶皆民生,与群众息息相关。这5年,民政部门以群众所需所盼为突破口锐意改革,优化服务供给,提升服务效能,为群众的美好生活助力。

不断优化婚姻登记管理服务,助力婚姻家庭更加和谐、稳定。近年来,云南省在内地居民婚姻登记实现“省内通办”的基础上,进一步拓展婚姻登记服务内容,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将婚姻登记机关设置在环境优美、交通便利的开放式公园等有纪念意义的标志性场所,优化婚姻登记环境,全面提升婚姻登记和颁证服务质量,增强当事人结婚登记仪式感。目前,全省16个州(市)共设立并投入使用“公园式”婚姻登记服务点106个。建立健全颁证制度,将颁证引入日常登记流程,提升婚姻登记仪式感。同时,优化婚姻家庭辅导服务环境,通过购买服务、发动志愿者等方式,提高辅导服务规范化、专业化水平,倡导简约适度婚俗礼仪、传承良好家风家教、做好优秀婚姻家庭文化产品供给。

持续深化殡葬改革,让逝者有所安,为后代留青山。5年来,全省投入资金11.38亿元,用于支持殡仪馆新建、改扩建、更新设施设备和建设农村公益性公墓。目前,全省建有殡仪馆124个,实现县级行政区域殡仪馆全覆盖;乡镇农村公益性公墓1128个,乡镇覆盖率达82%,基本形成布局合理、规模适度、服务便捷的殡葬公共服务体系。93%的县(市、区)实施惠民殡葬政策,67%的县(市、区)实施节地生态安葬奖补政策,对死亡后遗体火化的城乡困难群众一次性补助1000元。今年以来,省民政厅在沧源佤族自治县、勐海县开展生态安葬试点工作,将云南独特地理条件与部分少数民族实行不保留骨灰或遗体深埋不留坟头不立碑的传统生态葬俗相结合,积极探索生态安葬的云南路径。

区划地名工作是重要的行政管理工作,是我们党治国理政的重要资源。5年来,云南省积极健全标准规范和制度机制,稳妥有序推进行政区划专项调整。认真贯彻《地名管理条例》及其实施办法,省、州、县三级全面建立地名管理工作协调机制,统一监督管理、分级分类负责的管理新格局初步形成。制定出台省级地名文化遗产认定规程,认定、公布一批省级地名文化遗产名录。深入推进“乡村著名行动”,积极推动开展“七彩地名我来讲”系列宣传活动。全省通过“地名采集上图”小程序采集上传地名4.2万多条、纠错5500多条,让地名文化资源赋能乡村振兴。

5年来,全省民政系统不断加强自身建设,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的自觉性显著增强。不折不扣落实党中央关于机构改革的决策部署和省委工作要求,完成机构改革任务,民政主责主业更加聚焦。深入推进民政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不断巩固拓展,为民政事业发展提供了坚实保障。在第十五次全国民政会议上,云南省民政系统5家单位被表彰为全国民政系统先进集体,2名个人获全国民政系统劳动模范称号,3名个人获全国民政系统先进工作者称号。

时间是忠实的记录者,它定格奋斗者的身影,镌刻奋进路上的足迹。5年来,民政部门认真践行民政为民、民政爱民工作理念,时刻把群众的冷暖安危放在首位,推出一项项暖心政策,实施一个个民生项目,托起群众稳稳的幸福,书写好为民爱民大文章。

展望未来,全省民政系统将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工作要求,以高质量发展为主题,以满足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促进全体人民共同富裕为目标,牢牢把握新时代新征程民政工作的职责使命,强化系统观念、持续深化改革,一件事情接着一件事情办,一年接着一年干,让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更加充实、更有保障、更可持续,为谱写好中国式现代化云南篇章贡献民政力量。(记者 郎晶晶 通讯员 赵江)

【责任编辑:肖梦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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