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农村工作会议提出,“坚持城乡融合发展,进一步深化农村改革,完善强农惠农富农支持制度,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我国有14亿多人口,9亿多人在城镇,近5亿人在乡村。在现代化进程中,如何处理好工农关系、城乡关系,至关重要。
近年来,我国出台了一系列改革举措,意在理顺“城”的同时,统筹好“乡”这一头。当前,我国以人为核心的新型城镇化深入推进,新型城镇化质量稳步提高。据统计,近10年累计1.65亿农业转移人口在城镇落户。截至2023年末,我国常住人口城镇化率为66.16%,比2012年末提高13.06个百分点。加快保障性住房建设、保障随迁子女入学……各地推出一项项措施,旨在以更均等的服务、更完善的保障,让农业转移人口留得住、融得进。
城市敞开大门,乡村建设也是日新月异。目前农村卫生厕所普及率达到75%左右,通5G的行政村占比超过90%,“村BA”“村超”“村咖”等文旅消费新业态不断涌现。其实,现代化越往前走、物质生活越丰富,人们越喜欢山清水秀的田园风光,越来越多的乡村已变身城市“后花园”。在不少东部发达地区,现代都市与大美乡村双向奔赴,乡村已成为各类人才创新创业的热土。
拓展现代化发展空间,农业农村是大有可为的广阔天地。我国城镇化率每提高1个百分点,每年可以新增2000多亿元消费需求,拉动万亿规模新增投资需求。不过也要看到,农业农村仍然是我国现代化建设的短板,要不断加大强农惠农富农政策力度,确保人力投入、物力配置、财力保障等与乡村振兴目标任务相适应。
一直以来,我国工业化、城镇化发展很大程度上依托农业大国优势,在工业和农产品生产、农村和城市土地供给等领域,形成了明显的价格“剪刀差”。城乡差距最直观的体现在基础设施、公共服务等方面。实现城乡融合发展,要在关键处落子,破除体制机制壁垒,促进更多发展要素、服务下乡。
要深化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畅通城乡之间的资金、人才、技术、数据等要素双向流动。县城位于“城尾乡头”,是连接城市、服务乡村的天然载体,要壮大县域经济,引导农业转移人口就近实现城镇化。要处理好农民和土地的关系,坚决守牢农村土地改革的底线,不能损害农民利益。顺应人口变化趋势,在乡村规划建设中进一步增强前瞻性,既提升基础设施、基本公共服务的覆盖度和便利性,又避免资源闲置浪费。
现代化建设不能“一边是繁荣的城市、一边是凋敝的农村”。到2035年,城乡融合发展体制机制更加完善;到本世纪中叶,城乡融合发展体制机制成熟定型。明确的“时间表”,意味着等不起慢不得的紧迫感。下好统筹发展一盘棋,城乡并肩前行,将为高质量发展提供强大动力。
(本文来源:经济日报 作者:梁 瑜 中国经济网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