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楚网(湖北日报网)讯(通讯员 李梓瑞)“感谢检察官帮我们解开了心结,我以后一定和邻居好好相处!”近日,在麻城市检察院矛盾化解中心,因琐事争执引发故意伤害案的双方当事人握手言和。
2024年11月,犯罪嫌疑人唐某某与邻居袁某某因户外焚烧垃圾一事,发生激烈揪扯进而扭打。过程中,唐某某将袁某某按倒在地并击打其头面部,导致袁某某右侧鼻骨上颌骨额突骨折,经评定损伤程度为轻伤二级。案发后,公安机关多次组织调解,然而双方因赔偿金额分歧过大,始终未能达成一致。
案件移送至麻城市检察院审查起诉后,承办检察官肖丽萍敏锐地意识到,若简单 “一诉了之”,不仅无法修复受损的邻里关系,还极有可能进一步激化矛盾。为从根源化解矛盾,承办检察官肖丽萍打破常规 “就案办案” 思维,依托该院特色 “麻简轻枫” 工作品牌,借助刑事案件矛盾调解中心,运用独创的 “五步融冰” 长效机制,并联合当地社区干部、办案民警等多方力量共同参与矛盾化解工作。
在调解会上,检察官从法理、情理、事理多个角度进行深入释法说理。一方面,向唐某某详细阐明故意伤害罪需承担的法律责任以及认罪认罚从宽政策,引导其主动进行赔偿;另一方面,针对袁某某因伤产生的经济损失和不满情绪,检察官仔细梳理赔偿明细,提出合理的赔偿方案。同时,邀请村干部从邻里互助的传统切入,唤醒双方“远亲不如近邻” 的深厚情谊。
经过多次耐心沟通,唐某某最终同意赔偿袁某某医疗费、误工费等共计 2.6 万元,并当场向袁某某赔礼道歉。袁某某接受了赔偿并出具谅解书,表示“愿意给老邻居改过自新的机会”。鉴于唐某某系初犯、偶犯,具有自首情节,积极赔偿并获得谅解,且自愿认罪认罚,麻城市检察院依法对其作出了不起诉决定。
“轻伤害案件多因琐事引发,办案不能止于追责,更要化解矛盾、修复社会关系。” 检察官肖丽萍说道。
麻城市检察院始终贯彻落实宽严相济刑事司法政策,坚持该宽则宽、当严则严,在办案过程中融会贯通 “三个善于” 司法理念,致力于在法理情的有机统一中实现公平正义。从最初的 “剑拔弩张” 到最终的 “握手言和”,该院秉持 “如我在诉” 的理念,成功解决这起邻里纠纷案件,修复了社会关系,释放出司法温度,充分展现了检察担当。
Copyright © 2001-2025 湖北荆楚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All Rights Reserved
互联网新闻信息许可证 42120170001 -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鄂B2-20231273 -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鄂)字第00011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 1706144 -
互联网出版许可证 (鄂)字3号 -
营业执照
鄂ICP备 13000573号-1 鄂公网安备 42010602000206号
版权为 荆楚网 www.cnhubei.com 所有 未经同意不得复制或镜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