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楚网(湖北日报网)讯(通讯员 张朝管、肖维)“他送的方便面过期了,不仅让我蒙受经济损失,还降低了我公司的信誉,竟然还好意思跟我要货款”,法庭内,面对黄某讨要货款,李某十分气愤。近日,汉阳法院永丰法庭审理了一起买卖合同纠纷案。
被告李某经营一家食品供应链公司,原告黄某为该公司供货。2024年7月,李某收到黄某供应的一批方便面,销售后被反馈已过保质期。李某遂联系黄某,要求对其“罚款”5万余元。黄某认为过期方便面很有可能不是自己供应的,而且李某也无权对自己进行罚款。双方产生矛盾,李某扣发黄某货款10余万元,黄某一气之下起诉至汉阳法院。
为促进此类买卖纠纷预防化解,经前期司法大数据分析和现场调研,汉阳法院邀请李某公司其他20余名供应商旁听庭审。
承办法官一边安抚双方情绪,一边分析案情。“李某你在查收方便面时,已经验货确认,并且还在收货确认单上签字了。”对双方证据进行全面核查后,李某逐渐平复心情,回忆到其销售的商品为上游批量进货,其中不排除确实夹杂了未发现的过期商品。经法官的耐心释法明理,双方最终握手言和,达成和解协议,李某当场向黄某支付全部货款。
“上下游商家都应该遵守法律法规,依法诚信经营,保证商品质量,共同营造更加健康和谐的市场环境。”承办法官当庭将法庭化作“教室”,向在场的多家经营户开展有针对性的普法宣传,从食品源头生产到采购、检验、包装、送货、分销等多个环节分析法律风险,并倡导商户奉行诚信交易理念,为在场的商户上了一堂法治课。现场20余名供货商亦均表示今后将严格把控商品质量,确保群众舌尖上的安全。
近年来,汉阳法院永丰法庭积极探索推行了以“数据驱动+精准服务+多元解纷”为切口的买卖纠纷化解体系。利用司法大数据对受理的案件定期“画像”,通过线下走访、调研、协商、宣传等多种手段着力多元解纷,力图从思想上培育商户自觉守法、用法的良性经营模式。下一步,永丰法庭将继续坚持以“小切口、深挖掘”为原则,采取多种有效举措,坚持从一个个办案小事入手,由点及面、追本溯源,为维护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担当作为,交出让群众满意的“司法答卷”。
Copyright © 2001-2025 湖北荆楚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All Rights Reserved
互联网新闻信息许可证 42120170001 -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鄂B2-20231273 -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鄂)字第00011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 1706144 -
互联网出版许可证 (鄂)字3号 -
营业执照
鄂ICP备 13000573号-1 鄂公网安备 42010602000206号
版权为 荆楚网 www.cnhubei.com 所有 未经同意不得复制或镜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