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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新法院圆满办理一起跨省涉林木砍伐合同纠纷案

发布时间:2025年03月26日19:12 来源: 荆楚网

荆楚网(湖北日报网)讯(记者 田城 通讯员 杨李君)在面临跨省异地采伐产生纠纷,且采伐许可证因故多次过期的情况下,该如何依法协调纠纷,确保当事双方各自满意且达到社会效果?3月26日,阳新县人民法院办理一起跨省涉林木砍伐合同纠纷案的法官还原了该案件的原委及判决过程。

2023年11月,原告李某与被告张某签订《砍伐协议》,约定被告将江西省瑞昌市某村150亩杉、杂木承包给原告砍伐、装车,总价20万元,同时约定林业部门和其他部门的审批手续由被告负责办理,并负责协调纠纷保证原告的正常砍伐。

原告支付13万元木材款后,开始砍伐树木。

砍伐期间,被告共计拉走3万元树木,用于抵扣原告应支付给被告的款项。

后来,当地村民阻止原告继续砍伐,被告出面协调、出示许可证时,原告发现许可证上采伐面积与《砍伐协议》中约定不符,协调被告要求退款未果,故而成诉。

受理该案后,木石港法庭实地走访了解案情,并联合当地村委会针对性开展调解,促成双方达成一致意见,约定在许可证(已过期)再次办理之后,继续履行协议,并按照不同实际情况作出区分,确定协议终止时,被告是否应退款。

为了推动该案迅速结案,承办法官多次前往瑞昌市当地林业部门,帮助原、被告双方协调办理林木采伐许可证,从根本上解决矛盾纠纷。

阴错阳差下,由于新办理林木采伐许可证许可时限短,导致该证再次过期。

面对这一突发状况,承办法官征求相关专业人士意见后,结合法律法规,耐心向双方当事人释法明理。

最终,该案经二次调解,被告同意向原告退还1.6万元,该纠纷得到圆满解决。

【责任编辑:吕鉴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