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楚网(湖北日报网)讯(通讯员 张涛)“本以为这次施工的项目可能运营不下去了,没想到法院帮我们把‘冻僵的手’焐热了!”近日,东湖高新区法院通过创新执行方式成功化解一起持续五年的合同纠纷案。通过追加股东责任、审慎解除账户冻结、促成执行和解等举措,既保障债权人权益,又为困境企业赢得发展转机,涉案双方最终达成执行和解协议,首期执行款243万元已到位,被执行人账户全面解封。
该案源于五年前的一起通信设备买卖合同纠纷。2020年某通信公司与某运营公司签订供货合同后,通信公司依约供货,对方拖欠600余万元货款及利息未付。2022年5月经法院调解达成协议后,两家被执行企业仅部分履行即停止付款。执行过程中,法院发现被执行人账户已被多家法院轮候冻结,且无其他可供执行财产,案件于当年终结本次执行程序。
转机出现在2024年,申请执行人通过工商档案核查,发现被执行人股东存在注册资本未实缴情形,遂申请追加股东为被执行人。法院经审查后恢复执行程序,依法冻结相关账户。2025年1月,工程公司反映账户冻结影响项目施工及员工工资发放,提出解封申请。执行法官调查中发现企业账户存在大额异常资金流动,经核查贸易合同及完税凭证后,审慎解除基本账户冻结。
2024年案件出现转机,通信公司律师通过工商档案调查发现,两家公司股东均未实缴注册资本。法院据此依法追加股东张某等人为被执行人。2025年1月案件恢复执行后,某工程公司负责人朱某反映,公司基本账户冻结导致员工工资停发、在建项目停滞,提出解封申请。执行法官调查中发现企业账户存在大额异常资金流动,经核查贸易合同及完税凭证后,依法审慎解除账户冻结。
针对被追加股东张某提出的最低生活保障申请,法院核实其“挂名股东”身份后,依法保留必要生活费用,促使张某主动配合执行。2025年3月,在法院主持下,双方历经多轮磋商达成和解:通信公司减免违约金44万元,工程公司分期支付剩余486万元,首期款到账后即时解封账户,二期款项付清后案件执行完毕。目前首期款项已履行到位,企业生产经营恢复正常。
“账户解冻后,我们马上接到三个新单子!”工程公司负责人表示,首期款支付后企业重获经营能力,目前正加紧推进在建项目。通信公司负责人则透露,考虑到长期合作关系,选择通过减免违约金促成债务履行。
“执行工作不是非黑即白的零和博弈。”东湖高新区法院执行局负责人蒋腾表示,通过穿透式审查甄别企业真实经营状况,对诚信经营者给予必要救济空间,有效实现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统一。本案执行过程中,法院贯彻“如我在执”理念,引导双方着眼长远发展达成和解,实现保障权益与企业纾困的双重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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