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楚网(湖北日报网)通讯员 姜泰阳
2016年,初入行业的某装修公司通过市场拓展,找到某工程公司,就其承接的工程项目,先后与之签订了数十份《装饰装修工程施工合同》,约定装修公司以包工包料的方式提供装饰装修服务。项目陆续竣工,工程公司支付了部分合同款项,但所涉工程项目质保期满后却均未支付质保金。
某装修公司上门催要,但由于各项目建设前后历时较长,再加上经过数年的质保期,工程公司的股东已经完全变更,现任股东称前任股东签订的合同债权债务早已全部履行完毕,对之前的项目不知情,拒绝支付相应的款项。
双方协商未果,装修公司将工程公司诉至法院,要求其支付十余份合同项下拖欠的质保金及违约金共计近20万元。
因双方均系企业,十余起案件通过江岸区法院“涉企纠纷绿色通道”快速立案,同时立即启动涉企案件经济影响“双向分级”评估制度,从资金周转、人力投入、经营风险、信用评价等方面,引导企业开展自评。
“企业自评案件有‘较大影响’,我们再实地走访了解一下具体情况。”
经过调查,承办法官舒婷了解到,双方企业都在发展关键期,尽快化解纠纷才能保障企业正常经营,且双方另有纠纷在其他法院审理,目前已在二审中达成和解。
“从评估情况看,调解是最优解。既然已有成功调解的先例,这些案件也有类似之处,那就要想办法一揽子化解……”有了这个想法,舒婷便立即联系双方当事人,经其同意后将案件导入先行调解程序,委托至区综治中心涉企纠纷调解团队一同开展调解工作。
前期走访中,舒婷还了解到,工程公司随着结构调整,股东人员变更,已搬离本地。为切实减轻当事人诉累,她带领调解团队分别与装修公司负责人,工程公司现任股东、前任股东建立微信群,实时连线、同步展示证据材料,带领双方梳理合同内容。
在连续几天的详细核对中,舒婷发现装修公司提交的部分证据有杂乱、记录不全的情况。
“现有的证据材料进入庭审阶段需进一步举证,若双方能参照此前类案的调解方向,更能节约诉讼成本。”舒婷引导装修公司合理厘清诉求。
“这些是双方之前签订的合同和原始施工单据,有当时公司入职员工签字的。”另一边,在调解员吴雨承的见证下,工程公司现任股东与前任股东进行对接,明确了各个项目的具体情况。
……
“虽然人换了,但这几天也基本对清楚了,该我们付的钱,我们也不会逃避责任。”工程公司率先表态。
“时隔近十年,很多东西我们整理起来都有困难,对方股东换了不清楚也能够理解,违约金就算了……”见状,装修公司也表示愿意减免部分款项。
通过几天对账和“云上”调解,双方放下芥蒂,参考此前的调解方向达成和解——工程公司向装修公司一次性支付13万余元,装修公司放弃其他诉讼请求。
调解协议签订后,舒婷向装修公司发送履行情况回访函。一周后,装修公司反馈案件所涉款项已全部到账,至此纠纷圆满化解。
Copyright © 2001-2025 湖北荆楚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All Rights Reserved
互联网新闻信息许可证 42120170001 -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鄂B2-20231273 -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鄂)字第00011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 1706144 -
互联网出版许可证 (鄂)字3号 -
营业执照
鄂ICP备 13000573号-1 鄂公网安备 42010602000206号
版权为 荆楚网 www.cnhubei.com 所有 未经同意不得复制或镜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