极目新闻评论员 吴双建
据浙江省东阳市公安局官方微博“东阳公安”消息,针对网传的“女子凌晨在电梯厅被‘头盔男’抱起并压倒在地”视频信息,现将相关情况通报如下:
2025年6月9日3时12分,我局接群众报警称其朋友被人猥亵。接警后,我局立即组织警力开展调查。经查,嫌疑人李某某(男,33岁)于6月9日3时许在东阳市白云街道某公寓一楼电梯厅对一女子实施猥亵行为,后逃离现场。现嫌疑人已被抓获归案,并依法刑事拘留。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此前,一段“女子在电梯厅被头盔男抱起压倒在地”的视频引发舆论强烈关注。另据新京报报道,事发浙江金华东阳。东阳警方表示:“女子被男子猥亵、袭胸。”
我们注意到,警方在通报里,同样提到了“猥亵”的说法。一些网友对此表示不解,难道这不是“强奸未遂”吗?
不管李某某是涉嫌“强制猥亵”还是“强奸未遂”,都有可能涉嫌犯罪,这一点没有疑问。至于后续对事件该如何定性,恐怕还需要更多的调查。警方称“猥亵”可能只是指李某某的行为本身,并不是最终定性。
不过,网友的疑虑并非全无道理。查询相关资料发现,“强制猥亵”和“强奸未遂”之间,的确存在一些模糊的空间,区分两者需要严格的认定。在“强奸未遂”方面,嫌疑人有强奸的主观故意,客观上实施了强奸行为,因意志之外的原因而未得逞。

警情通报
正确区分两者,就要看李某某的实施动机。当然,无论李某某是涉嫌强奸未遂还是强制猥亵,对受害者来说都是不可承受之重。正确区分这两种犯罪行为的专业性很强,难度大,但网友的议论,其实在表达要对相关犯罪行为严厉处理的观点。另外也要提醒,对犯罪行为的定性,需要十分专业的能力和丰富的经验,仅凭一段不完整的视频,客观上很难作出准确的判断。
警方有必要正视舆论的声音,通过细心细致地调查,将案件办成铁案,才能体现出对犯罪零容忍的态度,以案说法,以儆效尤,守护人民群众的安全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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