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楚网(湖北日报网)讯(通讯员 顿煜卿)“感谢法院高效执行、公正司法,为我们公司解了燃眉之急!”拿到案款的某建设公司负责人长舒一口气,向法官感谢道。
近日,汉阳法院执行完毕一起建设工程合同纠纷,为公司执行到位工程欠款580余万元。
2024年底,法院判令某绿化公司向某建设公司支付工程欠款580余万元。判决生效后,某绿化公司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今年2月,某建设公司向汉阳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进入执行程序后,汉阳法院经网络查询,发现某绿化公司名下仅有零星存款,远不够支付工程欠款。
案件标的这么大,申请执行企业已陷入资金链断裂的困境,这笔工程款不仅是企业持续经营的“生命钱”,更是数百名职工翘首以盼的“血汗钱”,怎么办?
法官迅速传唤某绿化公司法定代表人赵某到庭,责令其主动报告公司财产,释明拒不履行的法律后果,若纳入失信还可能对公司招投标、融资信贷等产生不良影响。
一周后,赵某向法官提出公司有三千余万元的到期债权,足够覆盖案件债务,但考虑到与对方公司是长期合作关系,碍于情面,一直未向其索要,现向法院提供该财产线索。
在得知该执行线索后,法官当即与赵某前往债权所在的某集团公司。
到达某集团公司后,法官一边向公司负责人详细释明案件相关情况及法律规定,阐明协助执行的法律责任,一边向公司送达《履行到期债权通知书》,督促其向某建设公司代为履行。
经法官深入释法,该集团公司法定代表人态度诚恳,表示会积极配合法院执行工作。但随即面露难色,如实说明因项目合作方回款进度严重滞后,公司一时资金周转压力很大,希望法院能给予一个月时间筹集资金。
法官经查看集团有限公司出示的项目文件,确认其资金困难属实,同意给予公司一个月的宽限期。
20天后,该集团有限公司提前一次性付清580余万元款项,案件执行完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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