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楚网(湖北日报网)讯(通讯员 徐碧锋)“真没想到这笔钱还能追回来,太感谢法官了!”近日,涂某在收到最后一笔赔偿款后感激地说道。
在一起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中,汉阳法院判决严某、王某、陈某连带赔偿涂某赔偿款38万元及其他费用。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王某、陈某主动与涂某达成执行和解,支付30万元后免除两人剩余责任。但另一被执行人严某却玩起了“躲猫猫”,不仅长期在外省活动,还将名下运营车辆登记在配偶名下,企图逃避执行。
执行法官通过深入调查,发现严某在外省从事货物运输工作。在掌握该线索后,执行法官立即奔赴外省,通过走访运输公司、物流园区,终于锁定了严某的活动轨迹和车辆信息。
严某经常更换运输路线。正值酷暑,执行法官在严某住所地蹲守了一上午,未发现其踪迹。执行法官调整策略,依法查封其运营车辆,并通过运输平台与严某取得联系。
“你的车辆已被查封,若再不履行义务,法院将依法处置车辆,并对你采取拘留措施。”执行法官严厉告诫严某。经过数小时的沟通协调,严某认识到问题的严重性,主动现身与涂某达成和解协议,当场支付剩余8万元赔偿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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